2021年第02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1-08-31 10:18:05   [        ]     
文号 宜政办发〔2021〕21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4-02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正在执行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2

 

宜兴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

 

接种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的有效手段,通过接种疫苗能够降低人群感染和发病风险,有效减少重症发生和死亡病例。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尽快全面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政府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印发无锡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锡防指办〔202141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我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原则上20214月底前完成50.5万人101万剂次接种任务,完成全人群的40%的接种率;

220215-12月完成31.2万人62.4万剂次接种任务,完成65%的接种率;

32022年根据国家建立免疫屏障的统一部署要求,在做好前两个阶段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其它人群接种。

二、组织安排

(一)疫苗与免疫程序

按照江苏省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紧急使用)采购中标合同,我市使用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在受种者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免疫程序为2剂次,间隔3-4周。

(二)接种对象安排

根据疫情防控的轻重缓急以及疫苗生产供应能力等情况,按照统筹考虑、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各有侧重的原则,在各类人群中分阶段有序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0213-4月)重点接种对象:高感染风险人群、直接向公众提供服务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人群、学校教职工和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关键岗位职业人群、服务行业人群、劳动密集型行业人群等,约50.5万人(101万剂次),全市各镇(街道)接种任务情况见附件。

第二阶段(20215-12月)重点接种对象:感染后导致重症风险高的高危人群,包括老年人和基础性疾病患者等,同时开展第一阶段重点人群的补种,约31.2万人(62.4万剂次)。

第三阶段(2022年)重点接种对象:建立全市免疫屏障需要接种的其他人群。

三、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

宣传部门要牵头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疫苗宣传引导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全媒体、公共场所、电子显示设备、手机短信、单位社区等多种途径广覆盖、全方位、立体化地宣传推动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提高市民接种疫苗的积极性。卫健委及时提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注意事项、疫苗接种相关科普知识。交通、城管、工信、教育和国资办等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营造各类人群积极参与疫苗接种工作的良好氛围。网信部门要做好疫苗接种期间的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地要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的作用,通过多种渠道加强社区内的宣传和动员工作。

按照板块牵头、行业配合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对辖区疫苗接种工作负总责,主动做好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居民的组织发动和协调安排,落实接种人群摸底,汇总接种对象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部门本行业接种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主动与属地对接,督促行业单位按要求落实疫苗接种工作,按期达到目标要求,个人受种者通过微信公众号育苗通预约,匹配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接种

(二)接种形式

1、常规预防接种门诊。全市所有儿童预防接种门诊和成人预防接种单位(除丁蜀卫生院、宜城防保所和妇保院)在确保疫苗常规免疫接种基础上,原则上每周78:00-20:00均应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服务,接受微信公众号育苗通预约(每个接种门诊设置5个接种台)。原有儿童和成人预防接种单位在原有接种人员的基础上,增加一定数量的预防接种服务人员,满足加班接种需要,儿童预防接种、成人疫苗接种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时间安排不得重叠。

2、疫苗集中接种点。为提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效率,在设置完成各接种点的基础上,确定市体育中心为市级集中接种点(宜城),设置15张以上接种台,日接种能力不少于2500剂次;确定原民主路小学为市级集中接种点(丁蜀),设置6张以上接种台,日接种能力不少于1600剂次,两个接种点于3月底前按照要求设置完成。原则上每周78:00-20:00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服务。服务点各功能区域单向流动、分隔清晰、流程合理,各功能区面积满足开诊需求,有明显的功能区标识和导向标识。集中接种点全日制为群众提供接种服务,承担集体单位及个人预约接种工作,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接种点日常的运行和管理。鼓励各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集中接种点。

3、便捷接种服务。根据实际,可通过设置临时接种点等方式,为接种需求较大的学校、企业等单位提供便捷接种服务。临时接种点可设置在单位医务室、办公室、教室、食堂等固定场所。

(三)队伍组建

1、全市于3月底前,按照每10万常住人口建立1支预防接种专业队伍的要求,完成13支流动接种队伍的组建,分配到各镇(街道)接种点、集中接种点,以及深入到企事业单位上门提供接种服务,其中市人民医院出3支队伍,市中医医院出2支,市肿瘤医院出1支,市第二人民医院与丁蜀镇卫生院联合出2支,各区中心医院出1支队伍(五院、和桥、官林、徐舍医院各出1支),其中张渚人民医院配合张渚卫生院出1支队伍,每支队伍不少于12人(登记健康询问与禁忌症筛查4人、接种5人、留观管理1人、医疗保障11护),根据接种工作实际对人员配置进行优化。

2、市级集中接种点专业队伍由第四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善卷骨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宜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宜城预防保健所、血站、皮防所联合组建。

3、所有技术人员须具备从事疫苗接种岗位的相关资质,在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前,由卫健委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既往无接种上岗资质人员经培训考核和实践操作考核合格后,取得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上岗证方能上岗。从事登记健康询问与禁忌症筛查人员须具备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留观和疑似异常反应处置需配置有临床救护经验的一医一护。每日接种完成后由各接种点专人严格按照规范及时处置医疗废弃物,由市生态环境局协调我市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无害化处理废弃物,由市卫监所负责指导及监督管理。

四、安全管理

1、严格疫苗流向管理。卫健委督促指导疾控中心强化疫苗运输安全管理、杜绝无关人员接触疫苗货物。督促指导疾控中心和各接种单位细化完善管理制度;实施信息化管理。加强疫苗电子追溯系统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确保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2、完善疫苗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市场监管、公安、安全、网信、海关、卫生健康等部门密切监测扰乱疫苗市场秩序动向,依法严打违法违规行为。

3、严格质量监管。市场管理依法对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疫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疫苗存在或者疑似存在质量问题的,疾控中心接种单位应当立即停止配送使用,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卫健报告;卫健委应当立即组织疾控中心接种单位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向无锡市卫健委报告;市场监督管理应当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

五、保障工作

(一)经费保障。本轮疫苗接种经费(含接种服务费)由医保基金保障,个人接种疫苗不承担费用。疫苗接种相关设备采购和各类接种点运行管理等工作经费由政府承担。医保局应根据实际接种剂次按月及时向接种单位全额支付接种费用,每剂次不超过10元(含注射器)。参照上级文件精神,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人员给予补助,不计入绩效总额。

(二)疫苗保障。按照疫苗管理法等规定,省疾控中心统一组织开展疫苗采购和分配,采用省级-市级-县级-接种点的模式逐级下发,市疾控中心按周(必要时按日)及时报送需求计划,各接种点按日报需求计划,市疾控中心做好疫苗储备和紧急调配工作。

(三)物资保障。集中接种点和临时接种点均需按要求配置信息化设备和疫苗冷链设备,所有设备应在预防接种专业队组建完毕前配置齐,设备均应调试完好,满足接种需要。设备采购需要的费用,由财政予以保障。

(四)接种物资与接种场所准备。根据新冠防控要求,加强人员防护和规范环境场所消毒。每个疫苗接种点在开诊前准备足够的注射器、酒精、棉签、手消消毒剂等医疗物资,配齐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设施,确保接种工作顺利实施。流动接种专业队根据接种日程安排专人提前一天至体育中心物资仓库领取物资。

(五)医疗保障。每个疫苗接种点要有二级以上医院派驻的提供医疗保障的医护人员。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要建立绿色通道,多学科联合诊治,确保可能发生的异常反应得到有效救治。在疫苗接种期间,由市急救中心根据各急救分站和接种点分布情况划定片区做好新冠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人员的急救转运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成立宜兴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宣传引导、组织发动、经费安排、接种实施、反馈督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疫苗接种工作专班,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做好疫苗接种点的设置、疫苗接种队伍组建和疫苗供应工作。

各镇、街道成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专班,负责辖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登记预约、宣传引导、组织发动、接种实施、反馈督促等工作。专班由镇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

(二)规范实施接种。市卫健委按照接种任务抽调足够的接种人员组成接种专业队伍,市疾控中心及时开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登记、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应急处置、疫苗管理等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各镇、街道应配置足量的辅助人员,做好场地设置、器材购置、生活保障等工作。所有医护人员均应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在实施接种过程中,按照三查七对一验证的原则规范操作,开展健康询问、接种禁忌核查、信息登记、接种后30分钟留观等工作,保证接种安全。各接种点入口处应做好苏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工作,苏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接种人员及工作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

(三)做好应急处置。市卫健委成立新冠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和救治专家组,制定新冠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对预案,提前对接种人员开展急救和应对异常反应处置的培训,并按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规范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等相关工作。

(四)加强督导考核。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列为市级对乡镇(街道)的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检查督查组对各接种点疫苗接种情况定期开展督查,定期通报接种进度,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追责问纪。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行业内企事业单位接种进度的督导,确保行业内按时完成预定目标。各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辖区内接种单位督导,协调接种和疫苗安排,专人专责,每周上报接种安排与接种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