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发〔2021〕8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1-06 |
文件类别 | 决定 |
文件状态 | 正在执行 |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联络组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界别活动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中共宜兴市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工作要求和市政协全年工作部署,认真践行协商民主,积极履行主要职能,以调研报告、提案、社情民意等形式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使所提意见和建议大部分得到采纳和落实,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政协委员、各党派团体、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界别活动组和承办提案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调查研究、提案和社情民意工作的重要作用,市政府、市政协决定联合对2020年度承办提案先进部门、调查研究成果奖、优秀提案和社情民意给予表彰奖励。根据《政协宜兴市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政协工作先进(优秀)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宜政协〔2020〕24号)精神,经市政协十五届二十一次常委会会议协商通过,决定对市政府办公室等承办提案先进部门和《深耕上海,集聚动能,精准服务产业强市主导战略》等调查研究成果奖、《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等优秀提案、《关于支持我市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应对疫情稳步发展的建议》等优秀社情民意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创佳绩。全体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新一年目标任务,认真履行政协主要职能,继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提出高质量提案,及时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各承办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做好办理落实工作,为勇做全省高质量发展领跑者、开创宜兴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作出应有贡献。
宜兴市人民政府 政协宜兴市委员会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