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1-04797 | 生成日期 | 2021-08-22 | 公开日期 | 2021-08-23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和桥镇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其他 | 主题(二) | 其他 | 体裁 | 通告 | |
关键词 | 防疫,行政,工作制度,市场秩序 | 分类词 | 卫生,行政事务,市场监督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有序开放文化旅游体育等经营场所的通告 |
根据当前我市及周边城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为更加精准做好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序开放文化旅游体育等经营场所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除麻将馆、棋牌室、酒吧、歌舞厅、KTV、公共浴室(洗浴中心)、室内游泳馆、诊所、门诊部、校外培训机构外,其他前期暂停营业的文化旅游体育等经营场所,可按不超过75%的核定容量有序恢复开放。
二、文化旅游体育等经营场所要全面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恢复营业前要做好场所消毒消杀工作,首次营业时所有员工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序开放营业后应按照要求落实体温必测、行程必查、口罩必戴以及现场通风、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提倡无接触支付,组织所属工作人员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
三、各镇(街道)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和行业管理责任,指导开放文化旅游体育等经营场所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强化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工作,对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企业,一律要求停业整顿,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四、请广大市民群众持续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并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主动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接种疫苗。
我市将进一步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和国家、省、无锡市相关防控要求,及时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宜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