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兴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宜兴市向扬州市等高风险地区运输应急物资和人员的车辆需办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简称《通行证》)。具体流程如下:
1.《通行证》由宜兴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的格式制作(见附件1)。
2.由托运单位在宜兴市交通运输局官网上自行下载并填报《宜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申请表》(见附件2),并根据所运输货物的种类,到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审核盖章。
3.由托运单位持经审核同意的《申请表》,到宜兴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办理《通行证》,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解放东路60号,联系电话:0510-87910839。
4.承运单位运输车辆应随车携带《通行证》以备查验。
5.车辆从扬州市等高风险地区返回按照我市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docx
2.宜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申请表.docx
宜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交通管控组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