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印发<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支撑常态化疫情防控创新重点任务揭榜工作方案>并开展首批揭榜任务工作的通知》(锡传感办〔2021〕3号)转发给你们。揭榜单位按照要求开展集中攻关工作,实施有效期一年(自公布揭榜之日起算)。对攻关成功的单位(以正式发布为准),将按照《关于支持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21〕59号)有关要求给予扶持,并重点推广。请申报单位于2021年8月17日(星期二)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二份)送至信息产业发展科。
联系人:张文霞 联系电话:87992023
宜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