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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河长制建设,提升河湖管理保护能力和水平的建议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1-08-02 15:39:01
浏览次数:1633
索引号 |
014046317/2021-04184 |
生成日期 |
2021-08-06 |
公开日期 |
2021-08-06 |
文件编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文秘工作 |
体裁 |
议案 |
关键词 |
提案,建议,行政 |
分类词 |
文秘工作,行政事务 |
文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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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加强河长制建设,提升河湖管理保护能力和水平的建议 |
案别 |
市政协提案 |
主提人 |
民盟宜兴市委 |
标题 |
加强河长制建设,提升河湖管理保护能力和水平的建议 |
建议内容 |
河长制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以问题为导向,落实地方党政领导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的一项制度创新,同时,也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 宜兴市河长制工作起步较早,自推行以来,始终按照“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目标要求,扎实推进搭架构、建机制、重治理等各项工作,河长制工作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效。但当前仍然存在一系列瓶颈制约亟需加以研究和解决。一是河长责任压得不实。一些基层河长履职流于形式,只注重履职次数,而忽视履职效果,巡河内容单一化等问题较为突出。二是长效管理尚未到位。河湖岸线占用、污水直排、水草封河等突出水环境问题仍然存在,尤其是农村的小河浜,脏乱差现象较为普遍。三是专业人才较为缺乏。河长办现有工作人员全部由水利部门其他科室抽调组成,人员数量少,承担任务重,人员基本为水利工程专业,缺少水质监测分析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不能科学指导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有效开展。四是公众参与程度不够。公众管河、护河、治河参与意识不强,全民治水格局尚未构建。 为此,我们建议如下: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河长履职。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进一步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在河长制具体实施中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目标,优化监督考核的指标体系,推进标本兼治,抑制地方政府的粉饰性治理行为。同时,科学有效的考核指标体系也为监督考核、激励问责提供了有力抓手,从而推进河长制去虚向实,使其名副其实。充分利用好河长制信息平台,监督河长规范履职,杜绝“纸上巡河”。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考核细则等规定,抓好河长履职考核。同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在与市级河长制工作以奖代补资金挂钩的基础上,建议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挂钩。 二是要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效。河湖环境治理成效来之不易,只有切实提高长效管理水平,才能持续巩固好治理成效。要深入研究治本之策,谋长远、谋根本,固化有效措施办法,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面对新的发展要求和群众期盼,要在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管理内容,加强水质监测、污染监管、岸坡保护、工程维护等工作内容。同时,以“河道管家”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巡查考核力度,用心用力管理,努力实现河道环境的长治久清。除此以外更要有大局观, 统筹推进治危拆违、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各项工作,推动水岸同治向水岸同建提升、水环境整治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拓展,切实以治水优环境、惠民生、促发展。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人员配备。一方面继续充实基层力量,可以探索河道网格化保洁,按河道长度对各地区进行资金补助,明确要求各地区对所在辖区范围内的河段落实专职管护员,明确责任人。另一方面,继续做好专业人才的引进工作,建议学习借鉴周边地区,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业务人员集中办公,有效解决河长办组织体系与承担职能不匹配问题,加快推动河长制工作高层次组织、高效率落实、高质量完成。 四是要进一步吸纳多元主体参与,形成制度合力。发挥多元社会主体参与的力量,为开放治理构建制度环境。着力拓宽民意渠道,畅通投诉举报热线,完善河长制公众平台,常态化做好河长制工作宣传。广泛吸纳社会力量的参与,通过宣传教育提升群众认同与主人翁意识,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加强志愿者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保障,强化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志愿者这些“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引导社会公众全方位参与河长制工作,逐步构建全民治水护水格局。 |
承办单位 |
水利局 |
答复内容 |
民盟宜兴市委:
你们在市政协第十五届五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加强河长制建设,提升河湖管理保护能力和水平的建议”的提案,市政府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围绕全力打赢打好碧水保卫战、河湖保护战,市河长办充分发挥现有平台机制作用,凝聚最大治水合力,高效推进31条河道环境综合整治、“两违三乱”专项整治、农村问题河道治理等一系列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市水环境整体面貌得到了大幅度提升。针对提案中指出的基层河长履职不扎实、长效管理未到位、公众参与程度不够等问题,市河长办依托制度创新开展探索实践,为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寻找最优路径。
一、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增强河湖管护执法刚性
2020年,市河长办与检察院共同出台《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协同领导、信息共享等机制,并就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全市水生植物打捞处置等重难点工作开展了合作。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强化河长制监管力量,为河湖管理提供了更有力的组织和司法保障。
二、推广河道管家第三方模式,助力提升长效管理水平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河道管家”工作的实施意见》(宜政办发〔2019〕22号)文件精神,持续做好河道管家推广扩面工作,目前全市18个镇(街道)共计约1800公里河道、1.1万亩湖泊由管家公司提供水质监测、河道巡查、日常保洁等综合性管理服务。
三、强化河长制督查考核,压实基层河湖管护责任
结合美丽河湖三年行动,强化河湖水环境督查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第三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动态排查问题河道,严格落实月度通报,并抄送市级河长,进一步压实基层责任。充分利用河长制信息平台,每月监督河长规范履职,并将履职情况纳入河长制考核范畴,有效传导压力。以管理成效、问题整改为重点,动态调整河长制、河道管家、农村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办法,优化完善河道管理高质量发展意见实施细则,建立更为科学的考核指标与资金分配方式,切实提升河湖管护成效。
四、深化河长制志愿者工作,营造全民爱水护水氛围
建立河长制市级志愿者工作机制,招募河长制志愿者235名,开展常态化志愿者培训。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河长制工作宣传与集中性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各类媒体组合宣传、民间河长实践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宣传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河长制工作公众知晓率及参与度。
下阶段,市河长制工作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手法、落实工作举措,并结合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优化工作人员配备。同时,市河长办将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持续强化河长履职、部门联动、公众参与和系统治理,突出抓好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重点工作,不断推动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以上办理情况,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殷俊伟,电话:87937116。
宜兴市水利局
2021年5月8日
签发:蒋华平 承办:殷俊伟 邮政编码:214200
抄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份),市政协提案委员会(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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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
2021年06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