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青年科技创新和创业平台载体的建议
索引号 | 014046317/2021-04093 | 生成日期 | 2021-08-04 | 公开日期 | 2021-08-04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文秘工作 | 体裁 | 议案 |
关键词 | 提案,建议,行政 | 分类词 | 文秘工作,行政事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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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关于完善青年科技创新和创业平台载体的建议 |
案别 | 市政协提案 |
主提人 | 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黄力 |
标题 | 关于完善青年科技创新和创业平台载体的建议 |
建议内容 | |
承办单位 | 科技局 |
答复内容 |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 第18号建议的复函
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黄力代表: 您在市十五届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完善青年科技创新和创业平台的建议”,市政府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一、我市创新创业孵化平台概况 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环境一直是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重点,为营造优良创新创业氛围,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我市现已建成各类创新创业平台14家,累计面积达96.7万平方米。其中:5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3家、省级2家),在孵企业总计221家,累计毕业企业144家,培育高新技术企业37家、上市企业2家、独角兽企业1家、瞪羚企业2家;6家众创空间(国家级2家、省级4家),服务的初创企业125家、创业团队89个;另建有3家省级科技企业加速器,入驻企业77家。 二、我市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相关政策 1.平台资助政策 根据《“2020年高质量发展意见”科技创新政策实施细则》〔2020〕22号文件精神,对我市当年度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及其集聚区、众创社区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等科创载体平台,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奖励,同时依据省级孵化器、无锡众创空间绩效考评结果,对评为优秀等级的给予最高20万元运行经费补助。 2.人才支持政策 (1)引才政策 根据《关于“陶都英才”政策的若干补充意见》(宜发[2020]48号)文件精神,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双百”引进计划和大中专学生“百校万名”引进计划,配套制定“陶都英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项目、青年人才引进、人才安居等多项实施细则,对青年人才创业项目给予最高每项800万元的项目资金。 (2)属地配套政策 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实施期内,由所属镇、园区、街道根据当地孵化平台实际情况,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5年免租金,根据产业化进度,经创业人才申请,由落户地区提供1000平方米以上的生产厂房,5年内免租金,自行租赁场地的,按租金的50%给予企业最高30万元的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 (3)购租房服务政策 对于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给予生活补贴、落户补贴、租购房补贴等一系列政策。同时,我市已建成500平方米的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可为青年人才提供就业创业指导、政策咨询、社会融入等“一站式”服务,配齐生活设施,实现拎包入住。另外,来本市创业求职的青年人才,可申请青年人才驿站7天免费住。 3.其它激励政策 (1)产教融合政策 根据《2020年高质量发展意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实施细则》(宜教发[2020]70号)文件精神,在我市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产教融合型”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在宜兴市内注册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且当年度接纳我市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的企业,按照其年度被认定的接纳实习实训学生的人数,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2)交流奖励政策 每年宜兴市人社部门都举办宜兴市欧美同学会(留联会)大会。走访在宜创新创业留学归国青年人才,为在宜留学归国的青年人才打造交流联谊圈,对留学归国的创新创业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三、存在不足 一是重视程度亟待提升。我市多数孵化平台建设已有多年,在众多平台中缺少专门针对青年创业的孵化载体,且培育出的大企业还不多,标志性的成果还不明显,没有形成显著的影响力,导致部分乡镇建设孵化平台载体的意愿性不高。 二是高端层次人才稀缺。我市从高层次创新创业青年人才特别稀缺,孵化器等运营的专业服务机构也不足,在引进高水平资源项目源、引育高层次人才方面明显存在劣势。三是科技服务体系有待完善。我市众多载体从业人员集中在传统型科技服务行业,导致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发展理念和经营水平层次不高。四、下阶段措施 针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我们将在以下四方面进一步努力以加强创业孵化平台的建设,举营造青年人才优良的创新创业环境。 1.加大政策供给。出台《关于推进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的若干意见》,支持孵化器运营机构为在孵企业减免房租,提供完善孵化场所,降低青年人才创业成本。优化升级“陶都英才”政策,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大中专学生”引进计划,确保更多青年人才在宜享受政策,在项目资助、载体配套、创业租金补贴方面,优先支持青年人才。 2.创新孵化模式。鼓励引进国内外孵化器运营管理团队来我市建设高水平孵化器,为创新创业青年人才提供融资、工商、环评、税务、法务等方面的代理服务;关注和支持重点镇园区、重点企业的载体平台建设,创新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创载体的运营管理模式,支持创业投资服务型、专业技术服务型、活动聚合型、综合生态型等多元化新型孵化载体发展。 3.突出以赛引才。高质量办好每年在宜举办的各类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并设立专项奖金池进行奖励,通过“以赛代评”形式,确保更多优质青年科创项目在宜落地,蓄足“陶都英才”等各类人才计划的“储备库”。 4.打造人才服务品牌。突出“人才思维、人才体验”,树立“人才服务24小时不打烊”理念,发挥好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作用,让人才感受“来到宜兴、全程无忧”的贴心礼遇,建立人才政策“线上即时兑”机制,提高青年人才的获得感实惠感。
以上办理情况,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刘博,电话:87986293
宜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18日
签发:唐其君 承办:刘 博 邮政编码:214206 抄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部。 |
答复时间 | 2021年0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