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养老事业发展全面推进建立村级区域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的建议
索引号 | 014046317/2021-04065 | 生成日期 | 2021-08-04 | 公开日期 | 2021-08-04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文秘工作 | 体裁 | 议案 |
关键词 | 提案,建议,行政 | 分类词 | 文秘工作,行政事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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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关于深化养老事业发展全面推进建立村级区域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的建议 |
案别 | 市人大建议 |
主提人 | 程同孚等3人 |
标题 | 关于深化养老事业发展全面推进建立村级区域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的建议 |
建议内容 | |
承办单位 | 民政局 |
答复内容 |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5号 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复函
程同孚、王伟东、吉振华代表: 你们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深化养老事业发展 全面推进建立村级区域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市政府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已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我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32.72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30.42%(全国17.3%,无锡26.6%),我市由深度老龄化进入超老龄化社会。面对严峻的人口老龄化趋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民政局积极顺应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逐步构建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城乡全覆盖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取得了一定成效。 1、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政策顶层设计和引领。一是构建政策体系。坚持把政策创新作为推动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先导,自2015年以来,先后出台了《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宜政发〔2015〕137号 )、《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业的补充意见》(宜政发〔2017〕120号)、《市政府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宜政发〔2018〕168号)、《宜兴市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宜政办发〔2019〕53号)、宜兴市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镇级日间照料中心的通知》(宜民〔2020〕6号)等政策文件。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宜兴市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了“政府引导、部门协调、企业参与、市场化动作、社会化服务”的发展原则,形成了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2、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建设。一是完善居家养老站点基础设施和功能布局。扩大以助餐为中心的服务功能,到2020年底,全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301个,已完成标准化创建的城镇和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分别达到83个和126个,占比达83%和59%,服务大众化、标准化、精细化程度越来越高。二是加大镇级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村(社区)各种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力度。全市18个镇(街道),已建成17家镇级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基本实现了镇级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全覆盖。建成各类老年活动中心(室)757家,建立各类老年文体特色团体647个,形成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三是切实保障资金投入。落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政策,2020年各中心(站点)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合计616.4万元。依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等开设助餐中心(点),建成并运营的助餐中心(点),按照服务人次每年给予3万、5万、8万、10万的助餐补贴。四是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运营。鼓励各镇(街道)通过“公建民营”、“民建民营”等形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运营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丁蜀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太华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芳桥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高塍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16家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了公建民营。 3、推进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2019年,制定出台《宜兴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办法(试行)》,按照每户6000元标准,对包含计划生育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在内的五类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2020年,制定出台《关于做好2020年宜兴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通知》,进一步将援鄂医务人员、养老护理队员、公安干警等赡养的老年人家庭纳入适老化改造范围。两年来,遵循“一户一策”的原则,共完成改造800户,投入改造资金500余万元,切实改善了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 4、积极发展互助式养老。各居家养老服务站点通过公益组织设置一些为老服务项目,“敲门大姐”“社会好儿女”“ 睦邻茶社”等一批老年精神关爱项目帮助老年人走出家门,融入社区,重建社会关系。“离家不离村、离亲不离情”的互助养老模式逐渐形成。 5、加大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力度。立足于农村留守老年人数量大、居住分散的特点,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留守老年人关爱行动。健全探访机制,明确探访内容,结合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援助服务,与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失智等困难老年人签订探访协议,实行定期探访,强化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 二、下阶段具体措施 1、对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设施升级改造。充分利用现有服务设施基础,通过改造升级设施、整合各类资源、完善消防设施、创新服务形式,不断改造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增强服务能力,丰富服务内容,满足大部分老年人的居家和社区养老需求。 2、优化上门援助服务工作模式。随着三年来居家养老援助服务的开展,老年人对居家上门援助服务的需求、接受程度越来越高,要求服务的项目也越来越多。目前的服务形式主要是由服务人员安排服务时间,基本上固定形式、固定时间、规定时长。今年8月份,我市将对服务机构进行新一轮招投标,拟将服务形式改为套餐式。将服务内容禀赋服务时长,形成服务选项,根据老人的服务需求自由组合成套餐,按服务标准组成几类套餐进行服务。采用套餐形式,服务内容可以由老人或者老人家属按照实际需求自由选择,服务内容多样化,可选择性强,更好地满足老人多样化的个性化服务需求。 3、大力推进助餐服务。一方面注重助餐服务质量提升,进一步推进老年助餐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另一方面加大社会参与,扶持各类市场主体运营老年助餐设施、开展送餐服务,鼓励社会餐饮企业和养老机构参与老年助餐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更丰富、更多样、更优质的餐品和服务。 4、持续推进适老化改造工作。适老化改造是一个系统性工程,下阶段,我市将结合老人家庭条件现状、身体状况、方便实用性等方面因素,不断优化完善改造方案,为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失智、经济困难等不同类别的老年人家庭分类实施适老化改造,按照“保基本、兜底线”原则,扩大适老化改造工作的覆盖面,优先保障困难老年人改造需求,使更多的老年人家庭能够从中受益。 5、探索推进家庭照护床位建设工作。我市今年将开展家庭照护床位试点工作,将专业照护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家中,由服务机构按照养老机构的服务标准,为居家的失能失智、半失能独居等需要照护服务的老年人上门提供“类机构”的照护服务。让有养老服务需求但因各种原因未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在家也能享受专业的照料服务,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 以上办理情况,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沈永明,电话:879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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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 2021年0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