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在品牌建设中重视合规使用商标的建议
索引号 | 014046317/2021-04064 | 生成日期 | 2021-08-04 | 公开日期 | 2021-08-04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文秘工作 | 体裁 | 议案 |
关键词 | 提案,建议,行政 | 分类词 | 文秘工作,行政事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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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关于企业在品牌建设中重视合规使用商标的建议 |
案别 | 市人大建议 |
主提人 | 曹卫华 |
标题 | 关于企业在品牌建设中重视合规使用商标的建议 |
建议内容 | |
承办单位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答复内容 |
曹卫华代表: 您(你们)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关于企业在品牌建设中重视合规使用商标的建议”的建议,市政府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商标作为企业品牌文化的精髓,已经成为企业不可缺少的重要资产,成为企业价值的重要体现。然而部分企业在商标注册、保护及使用上缺少合理的布局,导致商标侵权、诉讼、撤三等纠纷不断,严重影响企业名誉及自身发展。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商标管理,特别是新《商标法》修订后,通过法律知识宣贯、政策引导及打击违法等多种举措,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指明了方向。
为了保护自身商标不受到侵犯,多以能注册则注册,少注册不如多注册的心态进行商标注册,部分企业商标注册时进行全类别注册,导致了对商标资源的过度使用。
型企业申请商标中产生了与已有商标存在近视的情况,导致自身商标注册受到限制,为了寻求发展对近似商标要求“撤三”;另一方面部分“商标猎人”为了达到自己利益最大化进行商标抢注,占用了商标资源,导致市场上商标资源缺乏,造成商标注册、使用的恶性循环。
不足,部分企业产品商标注册以后没有使用或者使用时未及时维护、留存使用证据等,在外部企业进行商标纠纷处理中处于明显的劣势;部分企业只注重产品本身,不重视商标的价值导致生产的产品涉嫌假冒、侵权等行为的存在。
新《商标法》修订后,我局为了更加深入的熟悉《商标法》,合理注册并使用商标,通过一系列举措,有效地维护了市民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市民对商标的认识。 (一)定期开展商标知识宣贯。通过开展进企业、进校园、广场宣传等活动大力宣传商标相关知识,提升对商标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加大商标代理机构培训力度,规范商标注册流程。通过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发布经典案例、集中宣传提升商标的认知度。2020年度,全局共组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17场,讲座5场,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32次,有效地规范了市民商标注册及使用。 (二)定向引导,减少纠纷。根据企业或个人商标申请需求,加强注册申请引导,规范商标注册及使用要求,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及诉讼。 (三)打击违规行为,保障合法权益。为了规范我市企业商标注册、使用,打击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法院、公安、海关等多个部门组织开展了多起联合整治,2020年度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办理商标案件33起,合计罚没142.43万元,震慑了不法商家,保障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了市场秩序。
上,继续做好商标法的宣传培训,通过面对面普法,让商标持有人真正熟悉商标注册及使用规范,提升商标在企业中的价值和影响力。
的政策引导,积极主动对接商标持有人商标注册需要,规范商标使用中的证据留存,规范代理机构商标注册,通过引导规范我市商标注册及使用。
大范围广且注册自主性等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我市商标使用情况,通过分门分类的原则,系统梳理全市商标存在问题,保障我市企业商标规范使用。
多领域执法全方位打击假冒商标产品,根据我市产业产品特点,定期开展线上假冒产品的维权和打击,保障人民权益。
以上办理情况,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傅文弢,电话:18101533602。 |
答复时间 | 2021年0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