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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在品牌建设中重视合规使用商标的建议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1-08-02 15:32:46    浏览次数:117
索引号 014046317/2021-04064 生成日期 2021-08-04 公开日期 2021-08-0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综合政务 主题(二) 文秘工作 体裁 议案
关键词 提案,建议,行政 分类词 文秘工作,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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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关于企业在品牌建设中重视合规使用商标的建议
案别 市人大建议
主提人 曹卫华
标题 关于企业在品牌建设中重视合规使用商标的建议
建议内容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都会拥有自己的一个或几个商标,使用在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上,有的甚至注册有很多商标,覆盖住商标注册的所有分类。从以前的思路看,是抢到占到,多多益善,认为是战略布局。 随着商标法的修订,抢注商标、乱注商标正在逐步修正。几十年下来, 注册商标数目庞大,一些后来的企业想注册商标,经常和已注册商标对冲,而很多占位的注册商标,现实中并未使用。 商标法有规定,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正是有此法律条文存在,加上目前商标注册时碰到的问题,越来越多出现后来者对已注册商标提起撤三程序,通过撤销前者的注册商标来获得自己商标的注册成功。甚至还有一些公司或个人,尤其是国外大公司,利用该法条,对国内企业的注册商标恶意提出撤三程序,以期获得收益。企业一旦收到要求提供时间段内商标的使用证明,必须积极应对并提供证据,不提交材料视为没有使用,商标必定被撤销。 注册商标被撤销,主要问题就在于不使用或即使使用了也不合规,导致使用证据不采纳。因此,建议企业在品牌建议中要重视商标的使用,尤其是合规使用商标。 一、梳理企业拥有的注册商标,分析一下哪些商标是要使用的,哪些商标是占坑的,要把企业产品和服务和商标注册的分类商品和服务匹配, 有些商标注册的类别,根本不是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实际上就是不使用的商标。一定要保证使用的注册商标,其注册类别及具体商品/服务,正是本企业对外销售的产品/服务。 二、商标使用时,要保证使用凭证形成闭环。有些企业,确实在宣传推广自己的商标,也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但是,这些使用的证据,无法形成相互证明。比如,上一年印刷的宣传册,上面配上了公司的商标,但没有印刷日期等相关信息。一旦商标局要求企业提供某段日期内的使用证据,这些印刷品就无法被采纳是有效证明,因为可能推断是为了说明情况加急印制的,或在很早印制的,不是指定时间段内的使用证据。 建议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对外展示尽可能都带上自己的商标,而且一定要和注册的商标标识一致并且带上时间点,比如,公司的信封、稿纸、宣传册等,留上印刷时间、份数,同时保留好和印刷公司的印制合同。销售出去的产品,贴上铭牌,铭牌上留上商标和出厂日期。对外的视频,留好带有商标内容的播放时间证据;网站内容更新、公众号发文,都要时时把商标带进去展示;销售合同、采购合同,都要采用带有公司商标的格式。 另外,建议主管部门和商标代理服务机构,要多宣传多普法,引导企业不要滥注册商标,避免花钱注册一些根本不需要的商标,若出现问题,还要花钱去应对,不应对即是默认放弃;注册成功后要合规使用商标,一方面推进自身品牌建议,另一方面预防发生撤三等程序时,能拿出有效的使用证据,避免因使用不当而丢失商标或者被他人恶意攻击。
承办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内容

曹卫华代表:

您(你们)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关于企业在品牌建设中重视合规使用商标的建议”的建议,市政府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商标作为企业品牌文化的精髓,已经成为企业不可缺少的重要资产,成为企业价值的重要体现。然而部分企业在商标注册、保护及使用上缺少合理的布局,导致商标侵权、诉讼、撤三等纠纷不断,严重影响企业名誉及自身发展。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商标管理,特别是新《商标法》修订后,通过法律知识宣贯、政策引导及打击违法等多种举措,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指明了方向。

  • 问题现状
  • 前期政策引导偏颇。新《商标法》修订前,企业

为了保护自身商标不受到侵犯,多以能注册则注册,少注册不如多注册的心态进行商标注册,部分企业商标注册时进行全类别注册,导致了对商标资源的过度使用。

  • 商标资源匮乏。一方面商标过度使用后,部分新

型企业申请商标中产生了与已有商标存在近视的情况,导致自身商标注册受到限制,为了寻求发展对近似商标要求“撤三”;另一方面部分“商标猎人”为了达到自己利益最大化进行商标抢注,占用了商标资源,导致市场上商标资源缺乏,造成商标注册、使用的恶性循环。

  • 企业意识不足。部分企业对商标注册、使用认识

不足,部分企业产品商标注册以后没有使用或者使用时未及时维护、留存使用证据等,在外部企业进行商标纠纷处理中处于明显的劣势;部分企业只注重产品本身,不重视商标的价值导致生产的产品涉嫌假冒、侵权等行为的存在。

  • 工作成效

新《商标法》修订后,我局为了更加深入的熟悉《商标法》,合理注册并使用商标,通过一系列举措,有效地维护了市民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市民对商标的认识。

(一)定期开展商标知识宣贯。通过开展进企业、进校园、广场宣传等活动大力宣传商标相关知识,提升对商标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加大商标代理机构培训力度,规范商标注册流程。通过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发布经典案例、集中宣传提升商标的认知度。2020年度,全局共组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17场,讲座5场,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32次,有效地规范了市民商标注册及使用。

(二)定向引导,减少纠纷。根据企业或个人商标申请需求,加强注册申请引导,规范商标注册及使用要求,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及诉讼。

(三)打击违规行为,保障合法权益。为了规范我市企业商标注册、使用,打击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法院、公安、海关等多个部门组织开展了多起联合整治,2020年度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办理商标案件33起,合计罚没142.43万元,震慑了不法商家,保障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了市场秩序。

  • 下一步措施
  • 进一步加大商标法宣贯力度。在前期工作基础

上,继续做好商标法的宣传培训,通过面对面普法,让商标持有人真正熟悉商标注册及使用规范,提升商标在企业中的价值和影响力。

  • 强化政策引导力度。加大商标注册、使用等方面

的政策引导,积极主动对接商标持有人商标注册需要,规范商标使用中的证据留存,规范代理机构商标注册,通过引导规范我市商标注册及使用。  

  • 梳理商标信息,规范商标使用。结合商标注册量

大范围广且注册自主性等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我市商标使用情况,通过分门分类的原则,系统梳理全市商标存在问题,保障我市企业商标规范使用。

  • 加大假冒商标产品打击力度。通过多部门参与、

多领域执法全方位打击假冒商标产品,根据我市产业产品特点,定期开展线上假冒产品的维权和打击,保障人民权益。

  

以上办理情况,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傅文弢,电话:18101533602。

答复时间 2021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