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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为先,服务为要,优化新建小区的综合管理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1-08-02 15:39:27    浏览次数:304
索引号 014046317/2021-04027 生成日期 2021-08-04 公开日期 2021-08-0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综合政务 主题(二) 文秘工作 体裁 议案
关键词 提案,建议,行政 分类词 文秘工作,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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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规范为先,服务为要,优化新建小区的综合管理
案别 市政协提案
主提人 农工党宜兴市基层委员会
标题 规范为先,服务为要,优化新建小区的综合管理
建议内容 目前,我市面广量大的新建小区多由物业公司提供服务,在综合管理上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以属地政府为主导、主管部门为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氛围还不够浓,一些老大难问题有所缓解,但尚未得到彻底解决;二是部分小区业委会成员的结构不够合理,素质参差不齐,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居民自治水平还不高;三是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和价格存在不匹配的现象,物业公司的服务等级和相对应的收费标准缺乏动态评定机制。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发挥在党建小区管理的引领作用 一是筑牢组织架构。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红色引擎”作用,凸显党建对小区管理的核心引领。着力推进党组织建设。属地政府应推动符合条件的业委会、物业公司组建党组织,在组织业委会组建或换届时,应树立鲜明的正确导向,突出政治标准,提高党员比例,同时加强对小区业委会的培训督导。着力发挥党员先锋作用。选派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小区物业公司党建指导员,推行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业委会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和先锋行动,让在职党员更多了解和参与小区管理。 二是完善协商程序。发挥社区党组织紧密联系基层群众的优势,形成“有事好商量,有事商量好”的良好氛围。推动党群议事促和谐。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多方联动运行机制,通过规范合理的议事规则和工作流程,对得大事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有序监督。推动矛盾调解出实效。属地政府和社区党组织应搭建好社区、物业、居民三方共商平台,及时有效地化解邻里纠纷和物业矛盾。司法部门应加强指导,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共性问题,属地政府应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开展集中清理和专项整治。 二、大力推进新建小区网格化治理。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网格治理。新建小区是城乡网格化社会治理的重要节点,需进一步整合资源、高效协作、联动共治。属地扛大旗。属地政府应主动担当,夯实“一办、一中心、一站、一中队”的网格组织架构,创新完善小区网格治理的机制和体系,对新建小区倾注更多的指导和监督。部门齐发力。住建、城管、公安、消防、发改等部门相关部门应积极作为,加强协作,把各自的职责内容和人员力量分解落实到社区的每个治理网格中,切实把各项工作摆上位、抓起来、落到实。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智能化应用平台应与12345政府热线对接融合,实现统一调度,提高新建小区管理问题发现率、受理率和处置率。 二是落实执法监管,实现工作闭环。小区里聚集着千家万户,围墙不能成为监管的“篱笆”,墙内墙外应当一起管、同样管。强化延伸执法。相关执法部门要下沉到小区,消除管理盲区,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整治,做到令行禁止,逐一化解顽疾,弘扬和谐正气。强化安全监管。对于电梯、水电气设备、公共器材等基础设施,相关部门应经常性进行核验和抽查;对于比较隐蔽、利用率低的消防设施,社区应会同消防部门定期开展排查,每半年组织一次实战演练;对于侵占消防通道乱停乱放、电瓶车上楼充电等违规行为,社区应牵头执法部门和物业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坚决杜绝隐患。 三、加快新建小区物业管理的提质提效。 一是要规范运作。强化监管约束力度,促使物业公司的经营行为能做到规范有序,接受居民监督。收费要公正。发改部门在牵头前期物业定价时,要准确测算、多方论证;对少数拖欠物业费的行为,主管部门应督促指导物业公司采取合规途径,积极主动去催交;对恶意拖欠的行为,应借助司法手段来坚决遏制。账目要公示。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服务、车位管理、电梯运行、公共能耗等费用及公共设施经营性收入,都须单独核算、定期公示。公共能耗费的结余部分应按分摊返还给每位居民;经营性收益应归集体所有;使用公共维修基金应规范使用流程,考查维修绩效。住建部门应会同属地社区,对物业公司的这些行为进行严格督查,并委托专业机构定期审计核实账目,保障居民的集体利益。 二是创新机制。强化考核奖惩力度,促使物业公司在动力和压力的双轮驱动下,自觉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动态评级机制。住建部门应牵头制定一套科学的考评机制,每两年对物业公司的服务等级进行一次重新评定,并公开发布。考核合格的“保级”,不合格的“降级”,重新签订服务合同时收费标准相应调低。完善优胜劣汰机制。住建部门应继续委托权威机构开展两年一次的社会满意度专项调查,对名列前茅的小区和物业公司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物业公司,住建部门要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应加入诚信“黑名单”,并顺应民意协助小区更换物业公司,使居民更放心、更安心、更舒心。
承办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内容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

第6号提案的复函

 

农工党宜兴市基层委员会:

你们在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规范为先,服务为要,优化新建小区的综合管理”的提案,市政府已交由我局会同城市管理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共同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 近年来我市在物业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

1、完善属地管理体制。自2008年起,我市城区110个老旧开放式小区开始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建立保安、保洁、保绿、保修等“八有”准物业管理模式,彻底解决老旧小区的失管状态。2010年,在前期工作开展基础之上,市委、市政府提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综合协调”的物业管理新体制,由宜城街道作为试点,成立物业管理办公室,并核定人员编制。2011年起,该体制在全市各镇(园区、街道)进行推广并不断完善,乡镇物业管理也逐步开始推行。2020年,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强化整个物业管理体系,包括从市级层面的工作领导小组到属地政府的联席会议制度,再到社区的物业工作站;同时强调属地负责原则,并建立了双向考核体系,对属地政府充分授权,属地政府有权对相关部门、社区、物业企业进行考核,结果列入相应的年度考核。

 2、党建引领培育“红色物业”。一是突出党建引领。2020年10月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我市成立了中共宜兴市物业管理行业委员会,通过党建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物业企业、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的党组织建设,凸显党建对小区管理的核心引领。二是创建好党建示范点。中共宜兴市物业管理行业委员会协同宜城街道社区党支部指导紫金名都小区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开展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发挥党的各级组织作用,2020年紫金名都小区被评为省级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工作示范点。

3、完善矛盾协商机制。一是对照《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健全街道、社区物业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同时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机制,在小区内公布相关职能部门的投诉电话,逐步使相关职能部门执法延伸至住宅小区;二是建立物业管理工作站机制,畅通辖区内住宅小区业主、业委会(物管会)、物业企业的沟通渠道,构建对话平台,解决群众合理需求,调解物业服务矛盾,督促物业企业提升服务水准。

4、加强网格化融合治理。我局将全市小区分成7个城区片区和六镇住房所片区进行网格督查,做到全市乡镇全覆盖、项目全覆盖;市公安局将249名社区民警、868名社区辅助力量全部融入网格,会同网格力量共同做好日常走访等小区日常管理工作;市城市管理局将所有小区列入纳入城市管理网格。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明确、责任清晰,通过高效运转的网格化管理体系,能够做到在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尽力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排查不留死角,管理不留盲区,全面提升我市小区管理水平。

5、抓实安全监管和执法监督。按照《宜兴市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我局会同公安、城管、消防大队、属地街道和社区对小区电梯、水电气设备、公共器材、消防车通道、登高作业面等相关设施设备进行联合检查,并制定下发《物业企业安全管理指导指南》,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切实做好小区安全管理工作。

6、抓实物业服务信用管理。一是聘请第三方开展“业主满意度测评”。我局委托国家统计局宜兴调查队对我市的物业管理业主满意度进行测评,调查范围涉及城区43家物业企业,97个商品化小区,采用书面调查问卷的方式入户抽样调查5000户,内容涉及服务态度、公告公示、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等8个大项36个小项,根据得分高低评定出企业“红榜”5名和“黑榜”5名,调查结果在相关公共平台进行公布,作为企业惩戒的依据。二是全面实施《宜兴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与评价管理办法》,落实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等级管理,并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促进物业服务企业优胜劣汰。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由行业主管部门记入相应等级的失信行为,录入市“信用宜兴”物业信用平台,并探索实行联合惩戒。

7、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一是建立了部门、属地对物业企业的联合考核机制,自2018年起在全年度对物业企业考核中,街道考核分值占考核总分的20%,城管部门对物业企业的违章建设考核分值占考核总分的20%,并由我局会同发改委、财政局共同至物业企业进行考核,形成了多部门的联合考核机制;二是开展质价相符检查。我局牵头属地政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委、市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对全市市场化小区开展质价相符检查,重点针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合同履约、小区公共收益、物业服务费的公示、业主投诉等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物业服务企业的违规行为由各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进行处理。我局对各职能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违规行为的处理信息进行汇总,并进行信用扣分,记录于物业信用管理平台。

  •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物业企业管理行为,切实提高我市新建小区物业服务水平和质量,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还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扩大“红色物业”成效。在我市钱墅人家、君悦府邸、岳阳苑、双龙依云花园等物业管理项目中先行展开试点,开展以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示范点培训,重点打造一批“红色物业”“党群服务”阵地,汇聚一批以党员为骨干的“红色物业”团队,引导党员凸显先锋模范作用,增强物业项目党支部在小区治理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全力为业主营造舒适安全、整洁优美的居住环境。我局还将围绕“深化党建引领、带动行业管理”做文章,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监管,健全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公示、信用等级评定体系,完善物业服务管理项目考核标准。

2、进一步推动业主委员会建设。我局将根据《无锡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指导属地政府和社区规范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做好业委会日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对符合条件成立业委会的小区,我局将及时指导街道、社区依法成立业委会,选举一批热心公益事业、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业主作为业委会委员;对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且党组织关系在社区的业委会,及时指导其成立党支部,通过加强对业委会的党建引领,促使业委会依法依规行使职权,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3、进一步深化“达标创优”活动。我局将指导和督促属地政府开展物业管理项目达标创优活动,积极以达标创优活动为契机,围绕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整体水平下功夫。在达标的基础上,结合属地政府的“星级评定”,我局将评选出宜兴市级优秀物业服务企业和宜兴市优秀物业管理住宅项目,并择优推荐参与创建江苏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和无锡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通过达标创优活动,以点带面,进一步促进我市物业管理水平提升。

4、进一步加强新建小区安全监管。一是强化消防安全源头把控,我局将会同消防大队、公安局进行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强小区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确保“生命通道”畅通。二是加强电动车集中治理,将电动车充电设施纳入新建小区基本内容,在老旧小区改造中设置电动车充电桩,推动物业单位在小区电梯加装智能识别系统,阻断电动车进电梯,切实提升小区的消防安全环境。

5、进一步规范物业收费行为。一是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公示行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将服务内容、服务等级、收费内容、收费标准按规定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严格按标准收费,自觉接受物价、物业主管部门及业主的监督,定期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支出、小区公共部位经营性收益和电梯运行费、公共水电费等分摊情况。我局将会同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收费和公示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服务等级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要求其作出整改和处罚。二是加强收费政策的修改和完善。我局将会同市发改委研究制定新的《宜兴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调整物业服务收费,特别是对达不到服务标准的物业企业如何进行降级,以及如何来科学、合理制定物业服务标准进行规范。

6、进一步完善物业信用体系。依托物业信用管理平台,定期对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经营情况进行考评,定期公布信用等级,曝光物业企业违法违规和重大失信行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将该行为记入物业企业信用档案,达到一定分值时,记录黑名单,禁止该企业再在宜兴市范围内参与新的物业项目招投标。

    以上办理情况,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朱俊科,电话:87963955。

答复时间 2021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