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宜兴农村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索引号 | 014046317/2021-04022 | 生成日期 | 2021-08-04 | 公开日期 | 2021-08-04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文秘工作 | 体裁 | 议案 |
关键词 | 议案,建议,行政 | 分类词 | 文秘工作,行政事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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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关于推动宜兴农村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
案别 | 市人大建议 |
主提人 | 李为清 |
标题 | 关于推动宜兴农村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
建议内容 | |
承办单位 | 民政局 |
答复内容 |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5号 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复函
李为清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推动宜兴农村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市政府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工作情况 我市是一个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县级市,老年人口比例无锡地区最高,位居江苏省前列。据统计,截止2020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人32.73万人,占30.4%;80岁以上老人5.14万人,占老年人口15.7%,是一个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县级市。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养老工作,把养老服务工作摆上重中之重位置,努力推动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为了促进农村养老事业发展,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1、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一是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十三五”、“十四五”规划,并制定养老专项规划。二是实施空间布局,结合行政区划、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情况,按照“七个片区”(宜城、丁蜀、张渚、徐舍、官林、和桥、周铁)空间布局形式,按需设置养老设施。三是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层级体系,明确市级、镇(街道)级、村(社区)级养老服务设施主要功能及服务配置。 2、因地制宜,整合资源。一是“公建民营”。对原有养老机构提档升级。围绕“国有资产不流失、养老用途不改变、居住环境有提升”鼓励公办养老机构通过承包经营、委托管理等方式开展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二是鼓励“民建民营”。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供给,支持民间资本自主投资、PPP等模式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三是落实配套设施建设。按照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要求,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用房,已建成小区按标准调剂解决养老用房。四是社区(村)依托现有的公共服务设施,利用闲置房屋和老年活动室,按照“七个一”的标准化要求进行改扩建,完善站点的基础设施和功能布局,不断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服务大众化、标准化、精细化程度。 3、政策指引,以奖代补。一是出台鼓励政策。围绕机构建设、居家服务、医养结合、队伍建设等方面,先后出台《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护理型床位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宜兴市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明确财政资金奖补标准。二是配套奖补资金。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给予建设和运营补贴;对镇、村(居)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给予建设和运营补贴;对区域性助餐中心按照就餐人数给予补贴;对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证书的养老护理人员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取得国家认可学历的一线护理员给予入职补贴;对连锁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含居家服务站点)给予运营补贴等,调动各级、各界参与养老服务事业的积极性。 二、已取得工作成效 通过不懈努力,截止2020年底,全市共有养老机构36家,机构养老床位数10524张,其中护理型床位6630张;居家养老服务站点301家,床位数3826张,千名老人床位数达45.2张。我市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基本满足老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1、机构养老提档升级。一是“公建民营”率有新突破。镇(街)加大对原有敬老院综合改造,完善基础设施,有14家公办机构引进专业养老服务公司开展公建民营运作,公建民营率73%。二是“民建民营”占比增大。社会力量、市场主体投资、PPP等模式参与建设养老机构15家,占比42%。三是医养融合有新发展。全市36家养老机构中,具备医疗资质34家,其中康复医院3家、护理院5家、设置医务室26家,另外2家与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医疗合作协议。同时积极倡导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机构,宜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成为我市首家设立养老机构的综合医院。 2、社区养老实现全覆盖。一是镇级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基本实现全覆盖。围绕民政部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充分整合养老服务资源,不断推进镇级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发展,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全覆盖。二是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全覆盖。村(社区)依托现有的公共服务设施,按照“七个一”的标准化要求进行改扩建,完善站点的基础设施和功能布局。全市96个社区、213个村建有站点301个,其中宜城街道乐龄日间照料中心、湖?老年人服务中心、张渚善卷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成为全市样板。三是稳步推进助餐中心建设。通过“中央厨房+社区配送+老年人家庭”等方式,建立多层次配餐、就餐、送餐的助餐网络。全市区域性助餐中心14家,助餐服务人数1000余人。 3、居家养老援助服务覆盖面增大。自2018年我市开展居家援助服务以来,我局适时根据考核指标及群众需求,修改制定《宜兴市居家养老援助服务实施方案》,细化服务类别、服务项目,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大众化、标准化、精细化发展。经过4次修订,目前居家援助服务对象包括低保、散居“三无”、“五保”老人,低收入老人,失独老人,重点优抚对象,归国华侨,78周岁以上老人等11类群体;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方面。此外,还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加大对城镇特困对象援助服务力度,将服务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550元,切实让符合条件的城镇特困老人共享我市改革发展成果。截止2020年底,全市服务人数约5.1万人,占老年人口比例16%。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坚持科学谋划,推进政策体系建设。从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城企联动普惠养老发展等方面加大政策体系研究,编制出台养老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扶持、市场推进的原则,在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基础上,制订完善具体化、操作性强的养老服务政策与办法,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不断健全由政府主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2、坚持多元发展,加大设施建设力度。抓好镇(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建设推进工作。进一步加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硬件和软件建设,充分发挥中心(站点)承担日间照料、康复服务以及中央厨房等功能,切实在为老、便老服务方面提质增效;支持各类主体进入养老服务领域。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骨干网的建设运营;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扶持具有影响力的养老服务品牌企业;加速推进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环境。 3、坚持固本强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进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规范化建设。落实国家、省、市养老服务设施、管理、服务、安全等各类标准以及相关标准化管理和达标工程。建立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机制,评定结果作为养老机构享受资金扶持、推优表彰等方面的重要依据;推广智慧养老技术应用。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依托信息手段,建设“智慧养老服务机构”、“智慧养老服务站点”等,切实提升我市养老服务质量。积极稳妥推进居家养老援助服务新一轮招投标工作,调整服务内容、服务项目,贴近群众需求,此外,探索调动镇、村(社区)资源,整合力量,推动居家援助服务科学高效发展。 以上办理情况,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沈永明,电话:879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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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 2021年0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