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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江苏珠彩特种电缆有限公司“1.1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1-06-10 09:29:47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1-03007 生成日期 2021-06-10 公开日期 2021-06-1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主题(二)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行政,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 分类词 行政事务,安全生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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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市政府关于江苏珠彩特种电缆有限公司“1.1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市“1.14”事故调查组: 你调查组《关于请求对江苏珠彩特种电缆有限公司“1.1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进行批复的请示》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同意调查组提出的《江苏珠彩特种电缆有限公司“1.1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市政府关于江苏珠彩特种电缆有限公司“1.1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市“1.14”事故调查组:

  你调查组《关于请求对江苏珠彩特种电缆有限公司“1.1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进行批复的请示》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同意调查组提出的《江苏珠彩特种电缆有限公司“1.1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各有关单位要将调查组的建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江苏珠彩特种电缆有限公司“1.1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日

 

  附件:

  江苏珠彩特种电缆有限公司“1.1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2019年1月14日10时20分左右,位于宜兴市官林镇的江苏珠彩特种电缆有限公司中高压车间内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一名作业人员死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宜兴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的规定,成立了以市安监局为组长单位,市公安局和总工会为成员单位,并邀请市监察委员会派员参加的“1.14”事故调查组,对事故依法进行了调查,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概况及相关情况

  江苏珠彩特种电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24日,注册资本58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杰,主要负责人:许国中,公司地址位于宜兴市官林镇工业A区,公司主要生产电线电缆,公司现有员工20多人。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2019年1月14日7时30分左右,江苏珠彩特种电缆有限公司员工开始上班作业。其中王德贵和温连勇两人负责中高压车间铠装作业(车间内共有两台铠装机,呈南北向放置,当天仅有一台作业),王德贵负责控制操作,温连勇负责排线和辅助作业。7时40分左右,王德贵用电动葫芦吊起并装好钢带盘(直径约0.8米,重约300斤),然后开机作业(控制台位于铠装机西南侧约2米处)。10时20分左右,王德贵停机更换了第三盘钢带盘。刚开机运转了一会后,钢带盘突然飞出,砸翻铠装机防护网罩后飞向控制台方向。王德贵进行避让时被钢带盘砸中,造成重伤。此时,在铠装机南端排线处的温连勇发现后立即喊人来施救。车间内其他人员赶到现场后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用车将王德贵送宜兴市人民医院抢救,王德贵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该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

  死者:王德贵,男,51岁,身份证号码:53210119680713****,户籍地位于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洒渔镇大桥村民委员会李家湾村58号。

  2.该起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10万元人民币。

  四、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1.直接原因

  铠装机运转时轴承破裂,钢带盘飞出,从而造成事故的发生。这是该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江苏珠彩特种电缆有限公司虽然制定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但是未认真落实,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缺少针对性,未能确保从业人员掌握岗位知识和技能,导致王德贵作业时安全技能和意识差,未能及时发现设备异常;另外在发现钢带盘飞出时,采取的躲避应对方式不当(通过监控视频显示,王德贵未能利用控制台进行躲避,反而起身跑离进行躲避)。

  (2)安全防措施设置不到位

  江苏珠彩特种电缆有限公司虽然对铠装机设置了防护网罩,但是缺少可靠的固定和抗冲击性,导致钢带盘飞出时,未能起到应有的防护作用。

  (3)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不到位

  江苏珠彩特种电缆有限公司虽然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但是未认真落实,对铠装机的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不到位,导致铠装作业时存在的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消除。

  3.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江苏珠彩特种电缆有限公司“1.14”物体打击事故为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责任分析及处理建议

  1.王德贵,铠装作业人员,安装铠装机钢带盘时未能及时发现异常,导致铠装机运转时轴承破裂,钢带盘飞出,从而造成事故的发生,对该起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经死亡,建议不予追究其责任。

  2.王卫芝,江苏珠彩特种电缆有限公司安全员兼机修工,未认真履职,一是未认真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二是未认真对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导致铠装作业时存在的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消除,对该起事故负有责任,建议江苏珠彩特种电缆有限公司按照厂规厂纪对其严肃处理。

  3.许国中,江苏珠彩特种电缆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认真履职,未认真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导致公司制定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未能落实到位,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消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对该起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市安监局对其立案调查处理。

  4.江苏珠彩特种电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一是未依法依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未能确保从业人员掌握岗位知识和技能;二是设置的铠装机防护网罩不符合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标准;三是对生产作业现场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铠装作业时存在的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消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该起事故负有责任。建议市安监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处理。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建议

  公司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员工应认真吸取教训,认真总结,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为此,事故调查组建议企业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确保从业人员掌握岗位安全知识和技能,同时加强事故应急演练,提升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2、进一步完善设施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防护网罩的可靠固定和抗冲击性;

  3、加强对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江苏珠彩特种电缆有限公司“1.14”事故调查组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