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遴选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重点企业、优秀产品(服务)、示范街道(乡镇)和创新基地的通知》,组织开展我市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重点企业、优秀产品(服务)、示范街道(乡镇)和创新基地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内容
(一)智慧健康养老重点企业、优秀产品(服务)
1、重点企业申报主体为:智慧健康养老领域的产品制造企业、服务企业、软件企业、系统集成企业等。
2、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包括:健康养老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养老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养老检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家庭服务机器人等。
3、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包括:慢性病管理、居家健康养老、个性化健康管理、互联网健康咨询、生活照护、养老机构信息化等。
4、具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企业应为江苏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时间不少于1年。拥有所申请产品的自主品牌或品牌合法使用权,同一品牌同一产品只能由一家企业申请。具有完善的产品销售网络、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②产品生产企业2020年度智慧健康养老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400万元或产品投放数量不低于4000台。服务提供企业2020年度智慧健康养老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300万元或累计服务人数不少于2000人次。
③产品应为具有技术先进性的量产的定型产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并已大规模应用;服务应为市场已推广的成熟服务。
(二)智慧健康养老示范街道(乡镇)
示范街道(乡镇)以街道或乡镇为申报主体,可联合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企业或机构共同申报,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已投入不少于500万元的资金,建设形成具有特色服务内容、贴近地区发展实际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②采用不少于5类智慧健康养老产品或5类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为不少于5000人提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
③具备灵活的服务扩展能力,可为辖区内所有居民提供服务接入。
④具备长期运营能力,有持续运营和盈利的创新模式,具有不断完善服务能力和丰富服务内容的发展规划,研制了服务标准。
(三)智慧健康养老创新基地
创新基地的申报主体为地级或县级行政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具备较好的智慧健康养老应用条件和产业基础。
②具备相关政策配套和资金支持。
③集聚了一批从事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制造和应用服务的骨干企业,并在本区域内开展了应用示范。
④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已经在整个区域内得到规模化应用,已建设或同时申报了至少2个国家级或省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街道(乡镇),研制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的基地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
二、组织实施
1、请各板块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相关领域企业、街道(乡镇)申报工作,并于2021年5月25日(星期二)下班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发展科,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至邮箱。
2、省工信厅将会同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评审,研究确定我省智慧健康养老领域重点企业、优秀产品服务、示范街道(乡镇)和创新基地,择期予以公开发布。
三、管理和激励措施
1、入选企业应保障智慧健康养老产品的生产、市场供应和售后服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好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关,努力树立行业标杆。
2、入选的优秀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应接受社会监督以及有关部门开展的质量监督。监督中发现的质量等问题一经核实,取消相关产品(服务)及企业的入选资格。
3、省工信厅在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优先支持入选智慧健康养老的重点企业、示范街道(乡镇)、创新基地,各地民政、卫健部门在智慧健康养老相关项目的采购选型中优先支持入选产品及服务。
4、加大对入选企业、产品(服务)、示范街道(乡镇)和创新基地的宣传推介力度,利用相关部门官网、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召开发布会、行业论坛等,扩大入围产品(服务)的影响力。
联系人:张文霞 ,87992023
邮箱:yxjxwdzk@163.com
附件:1.苏工信信发[2021]186号 关于遴选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重点企业、优秀产品(服务)、示范街道(乡镇)和创新基地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