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046317/2021-02653 | 生成日期 | 2021-05-10 | 公开日期 | 2021-05-10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中共周铁镇委员会 周铁镇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公安、安全、司法 | 主题(二) | 司法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政法,法制,程序,文件,通知 | 分类词 | 司法,文秘工作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周铁镇社区矫正委员会。 |
各驻镇单位、镇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周铁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有关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
(二)统筹全镇社区矫正工作,协调全镇各级各单位依法履职,齐抓共管,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开展;
(三)研究社区矫正工作具体政策措施,协调落实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机制,及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
(四)定期听取社区矫正工作汇报,检查、指导全镇社区矫正工作;
(五)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其他事项。
二、委员会组成人员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所,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司法所所长兼任。
委员会成员若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递补,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三、成员单位及职责
社会事业局:负责培育指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帮扶救助政策,将符合救助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纳入救助范围;负责协调医疗机构对伤残、重症、精神疾病和传染性疾病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医疗方面的帮扶;对于符合就学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特别是未成年人,做好其就学帮扶等工作。
政法和社会管理局:负责利用社会治理网格资源,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会稳定信息研判平台,网格员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将社区矫正对象技能培训列入职业技能总体规划,为有就业需求且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机会。
财政局: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的保障。
工会:负责组织基层工会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引导、鼓励、扶持社区矫正对象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符合创业就业援助条件的,给予相应援助。
团委:组织动员团员和青年志愿者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协助司法所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帮教工作。
妇联:组织动员基层妇联组织和妇女干部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协助司法所对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帮教工作。
关工委:组织动员基层关工组织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协助司法所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帮教工作。
司法所:负责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派出所:负责依据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司法所密切配合,依职责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周铁法庭:负责准确适用法律,指导处理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涉法事宜。
四、工作制度
(一)联络员制度。由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指派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做好日常沟通衔接工作。
(二)会议制度。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以上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析全镇社区矫正工作形势,总结交流各成员单位工作经验,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调研督导制度。针对全镇社区矫正重点任务和难点、热点问题,委员会按照分工开展调研督导,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开展。
中共周铁镇委员会 周铁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