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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还清的缴存职工请注意开具结清证明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1-05-19 16:34:11
浏览次数:225
索引号 | 014046317/2021-02681 | 生成日期 | 2021-05-19 | 公开日期 | 2021-05-19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 | 社会保障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福利,其他,公开 | 分类词 | 工资,综合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公积金贷款还清的缴存职工请注意开具结清证明 |
开具结清证明
借款人带好身份证到贷款银行开具公积金贷款结清证明。
注销公积金贷款抵押
借款人带好本人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公积金贷款结清证明等材料到担保公司(运河东路388号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大厅退保窗口)办理公积金贷款抵押注销手续。
注意:办理注销手续请提前与担保公司联系,预约电话:82790749;宜兴市公积金贷款结清手续请咨询87966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