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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圣家园二期项目检测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湖㳇镇  发布时间:2021-05-18 16:33:11   [ ]   浏览次数: 112905272

茶圣家园二期项目检测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茶圣家园二期项目检测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湖㳇镇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村级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检测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湖㳇镇

2.2工程规模:35栋农房。

2.3结构类型:  ∕ 

2.4最高投标限价:报价参照苏价服【2001】113号文、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及我市现在执行的“关于部分新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的规定” *投标比率计算。如“关于部分新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的规定”与“苏价服【2001】113号文、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有重复项,执行低标准收费的收费基准价*投标比率计算,最高投标比率为90%。本项目结算时具体检测内容按实结算。

2.5服务期:从签订合同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结束。

2.6质量标准:符合规范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7招标范围:茶圣家园二期项目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常规材料检测、建筑物沉降观测、室内环境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基坑监测等。

2.8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 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满足工程检测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3.4.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8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1年5月18日~2021年5月20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时,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前往在岳东路1号久光大厦611(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1年5月18日~2021年5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时,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资质证书、备案证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3)投标人代表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授权委托书(6)保证金交纳证明。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付款方式:

项目竣工验收后的第一年支付检测费的80%,余款第二年付清。

8、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湖㳇镇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 年5月18日至 2021年5月20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湖㳇镇建设局

地    址:宜兴市湖㳇镇    

邮    编: 214000           

招 标 代 理: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1号       

邮    编: 214000                 

联 系 人:卞女士         

电    话: 13921337516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