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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圣家园党群服务站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湖㳇镇  发布时间:2021-04-15 17:28:23   [ ]   浏览次数: 2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茶圣家园党群服务站装饰工程已由宜兴市湖㳇镇建设局以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湖㳇镇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湖㳇镇 

2.2工程规模     / 

2.3结构类型:   /  

2.4合同估算价:约37.8万元

2.5计划工期:2021年5月1日前竣工并完成验收

2.6招标范围:按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本公告要求;

3.4.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d. 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清单(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4.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4月19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报名地址: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28号谢桥创业园G幢301办公室。

4.2报名须需携带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4)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费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自带U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湖㳇镇人民政府3号楼210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4)注册建造师证书(或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押证证明;二级建造师已申请延续注册,但注册证书未盖章的,可提供发证部门的证明或官方网站证书有效期查询记录或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合格证;一级建造师提供注册证书,有效期不作要求)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7)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须交投标保证金7500元,现场提交现金形式现场提交。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审计结束前支付比例不得超过40%,审计结束后第二周年支付审定价的30%,审计结束后第三周年支付审定价的30% 。

7.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见本公告附件。

8.其它:

8.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除外)。

8.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湖㳇镇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19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湖㳇镇建设局

地址:宜兴市湖㳇镇

邮编:214200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28号谢桥创业园G幢301

邮编:214200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10-87969613  13921316848

2021年 4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