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1-01759 | 生成日期 | 2021-04-07 | 公开日期 | 2021-04-07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教育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卫生、体育 | 主题(二) | 卫生 | 体裁 | 通知 | |
关键词 | 学生,义务教育,妇幼保健 | 分类词 | 科技,教育,卫生,体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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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和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无锡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印发的《无锡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和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宜兴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和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无锡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印发的《无锡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和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宜兴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贵单位意见建议,请将修改意见经由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无意见也需反馈),于12月25日(周五)下班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局德艺科(南楼二楼211),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473057294@qq.com。
联系人:蒋霄;联系电话:87973305。
附件:宜兴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宜兴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
宜兴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和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无锡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印发的《无锡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和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落实《健康无锡2030规划纲要》、《健康宜兴2035规划纲要》,以提高儿童青少年眼健康水平为中心,以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为基础,以提升近视防治服务能力为支撑,以全面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为保障,通过政府、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学生等各方面共同努力,全方位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努力提高全市儿童青少年健康水平。
二、目标任务
到2023年,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9年基础上平均每年降低0.5或1个百分点以上。
到2030年,实现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控制在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控制在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控制在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达60%以上,优秀率达25%以上。
三、工作机制
按照“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家庭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总体策略,坚持“分级管理、综合施策”的基本原则,建立各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辖区内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的落实,全面有效推进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宜兴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联席会议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融媒体中心等7家成员单位组成。由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职责
1.市教育局:成立市级学校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管理等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会同市卫生健康委与各镇(园区、街道)政府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书。指导督促各镇(园区、街道)与本区域内中小学校、幼儿园签订责任书。联合市卫生健康委与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工作。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改善学校教学设施和条件,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研究制订中小学生近视防控干预计划,加强近视防控科普宣教,做好家校协同近视防控工作。会同市校外培训机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2.市卫生健康委:进一步规范近视诊疗工作,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和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开展眼保健及眼科医疗服务,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防控站点。组织医务人员走进中小学校园,发挥专业优势,参与近视防控工作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档案,加强全市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数据收集与信息化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检查学校、托幼机构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情况,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以部门联合“双随机”(随机抽取卫生监督人员,随机抽取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方式进行抽检、记录并公布。指导卫生监督机构根据教育局或者学校的申请,对新建、改建、扩建中小学校校舍的选址、设计进行监督指导并参与竣工验收。
3.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吸引儿童青少年广泛参加体育运动,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
4.市财政局:合理安排资金,积极支持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各项活动,着力改善学校卫生条件。
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省有关规定,会同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做好校医和保健教师、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做好所属技工学校学生的近视综合防控工作。
6.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监管验光配镜行业,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杜绝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定期进行抽查结果通报,并依法处理违法行为。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
7.市融媒体中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在公交、户外大屏等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每年制作1-2部近视防控公益宣传片,在市级媒体黄金时间播出,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并参与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
五、工作举措
(一)视力普查工程
1.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关于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要求,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
2.认真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筛查,2020年起,全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项目增加屈光度检查,完善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将眼部健康数据(包括屈光度、眼轴长度、屈光介质参数等)及时更新到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中。筛查出视力异常或可疑眼病的,及时反馈家长,尽早干预治疗。
3.学校接收医疗卫生机构转来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
4.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学校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加强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和新发率的统计分析,对视力异常的学生进行提醒教育,为其开具个人运动处方和保健处方。
(二)学业减负工程
1.严格依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
2.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强化年级组和学科组对作业数量、时间和内容的统筹管理,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减少机械、重复训练,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寄宿制学校要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
3.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测试)。
4.坚决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内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
5.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
(三)体质提升工程
1.积极推进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指导幼儿园严格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区域整体实施课程游戏化,严禁“小学化”教学。
2.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每天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可结合地区、季节、学龄阶段特点合理调整。
3.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每周参加中等强度体育活动3次以上。
4.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
5.中小学校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已患近视的儿童青少年应进一步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延缓近视发展。
6.全面实施周末及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督促检查学生完成情况。学校体育运动场所在周末及寒暑假要面向本校学生免费开放。
(四)环境达标工程
1.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使用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
2.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设计规范等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按照江苏省学校教室视觉环境达标工程要求,2022年努力实现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课桌椅分配符合率达90%。
3.2020年起,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舍新建、改建、扩建前,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应告知卫生健康部门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卫生健康部门对校舍的选址、设计进行监督指导并参与竣工验收,核查建设项目符合相关卫生要求等情况。
4.开展对儿童青少年的教材、教辅、考试试卷、作业本、报刊及其他印刷品、出版物等的字体、纸张,以及学习用灯具等卫生监督,使之有利于保护视力。
(五)综合防控试点工程
1.组建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专家队伍,成立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研究中心,加强视力健康研究,力争形成一批具有指导性的科研成果,为近视防控提供专业指导和咨询。
2.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办好眼视光、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相关专业。开发学生健康管理平台,联合卫生健康部门对学生个体和群体健康趋势进行科学研判和分析并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探索将学生视力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
3.从2021年起,逐步建设宜兴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校、先进校和示范校,并在此基础上逐年参选建设无锡市级、江苏省级、国家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校,支持试点单位探索建立融健康教育、监测预警、综合干预、跟踪管理等内容为一体的长效防控机制,以点带面,推动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全面开展。
(六)健康普及工程
1.建立由校领导、教师、校医(保健教师)、家长、学生和志愿者组成的视力健康管理队伍,明确和细化职责。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将近视防控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向学生讲授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提高其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
3.积极利用学校闭路电视、广播、宣传栏、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对学生和家长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通过学校和学生辐射教育家长,家校互动形成合力。
4.培训培养健康教育教师,开发和拓展健康教育课程资源。开展视力健康知识竞赛,支持鼓励学生成立健康教育社团,开展视力健康同伴教育。
5.开展儿童青少年和家长自主健康行动,引导儿童青少年科学适度使用游戏出版物。将近视防控宣教的节点前移至孕期保健服务和儿童早期发展综合干预过程,使婴幼儿父母能掌握近视防治知识,尤其是了解电子产品对儿童视力的伤害,并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科学防控。
6.针对人们缺乏近视防治知识、对近视危害健康严重性认识不足的问题,发挥健康管理、公共卫生、眼科、视光学、疾病防控、中医药相关领域专家的指导作用,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积极宣传推广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的科普知识。加强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健康指导和服务。
(七)习惯养成工程
1.中小学校要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做眼保健操之前提醒学生注意保持手部清洁卫生。
2.教师要督促学生读写时坐姿端正并正确掌握执笔姿势,保持“一尺、一拳、一寸”,即眼睛与书本距离应约为一尺、胸前与课桌距离应约为一拳、握笔的手指与笔尖距离应约为一寸,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
3.按照动静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有序组织和督促学生在课间时到室外活动或远眺,每天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5分钟,防止学生持续疲劳用眼。发现学生出现看不清黑板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要向家长及时反馈。
4.保障儿童青少年睡眠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个小时、初中生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8个小时。
5.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熬夜、少吃糖、不挑食,多食用鱼类、水果、绿色蔬菜等有益于视力健康的食品。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促进视力保护。
6.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工作时要主动控制使用电视、投影等设备的时间,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其他电子产品一律不得使用。
7.学校教育本着必要和必须的原则从严控制使用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年龄越小,连续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应越短。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
(八)家校协同工程
1.家长要依法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保护未成年人休息、玩耍等合法权益,关注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鼓励支持儿童青少年参加各种形式的课余体育锻炼,形成良好的家庭运动氛围。
2.督促儿童青少年认真完成周末及寒暑假体育作业,引导儿童青少年从小养成终身锻炼习惯。
3.监督并随时纠正儿童青少年不良读写姿势以及在走路时、吃饭时、卧床时、晃动的车厢内、光线暗弱或阳光直射等情况下看书或使用电子产品的不良习惯。
4.控制学生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家长陪伴儿童青少年时应尽量减少使用电子产品。家长不得将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作为玩具替代品给0~6岁的儿童使用。
5.改善家庭室内照明状况,为儿童青少年创设良好的视觉环境。
6.掌握儿童青少年的眼睛发育和视力健康状况,当儿童青少年视力出现异常迹象时,应及时到正规眼科医疗机构检查,遵从医嘱进行科学干预和近视矫治,避免近视程度加重。
7.各中小学校要全面实施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报告书制度,定期向家长反馈学生眼健康和个性化建议等情况。健全家委会参与学校健康管理工作的机制办法,督促家长履行保护子女视力健康的义务。
8.家长要与学校保持密切沟通,随时了解学生在校期间的读写坐姿、握笔姿势、用眼习惯以及体育锻炼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辅助教育,并结合学校教育指导,帮助学生增强健康意识,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知识,积极关注自身视力状况。
9.家长应树立科学的育儿观,挖掘孩子的潜力,开展适合的教育,配合学校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不要盲目参加课外培训、跟风报班,应根据学生兴趣爱好合理选择,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
六、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成立以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近视防控工作机构,落实责任分工将近视防控工作作为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明确责任分工。教育、卫生健康、文体广电和旅游、财政、人社、市场监管、融媒体等部门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充分发挥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等部门和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的科学指导,全力保障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有效推进。
(三)建立考评机制。根据国家、省要求科学制定评议考核办法,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建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制度,每年市对学校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进行考核排名,并向社会公布。每年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进行总结,对成效显著、贡献较大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对工作不力、近视率居高不下且连续排名靠后的单位予以通报,并适时进行工作调度或约谈相关负责人。将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及体质健康状况纳入镇(街道)履行教育职责年度考核,进行动态考核。如果近视率连续两年未能完成下降目标以及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则属地政府该项指标不得分,教育部门对相关学校进行专项督查。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低于当地同类学校平均水平或学生近视率不降反升的学校,学校不得申报年度先进单位和体育类特色校,校长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四)广泛宣传引导。加强舆论引导,通过主流媒体和教育卫生的新媒体平合,向社会公布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工作进展。注重新闻宣传,主动宣传各地在近视防治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有效路径、重点突破和显著成效。结合全国爱眼日、世界视力日等健康教育主题活动,普及近视防治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保护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