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046317/2021-01749 | 生成日期 | 2021-04-07 | 公开日期 | 2021-04-07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攻坚办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文秘工作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企业,文件,督察 | 分类词 | 文秘工作,行政事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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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关于《宜兴市“散乱污”企业深度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解读 |
一、“散乱污”企业解读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的有关要求,有效解决我市企业存在的产业规模小、工艺落后、环保设施不足、污染物超标排放及严重影响市场竞争秩序等突出问题,有效提高城乡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改善城乡环境质量,确保我市环境质量改善,近期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散乱污”企业深度整治专项行动。为规范有力推进工作,制定“散乱污”企业内容解读。
二、“散乱污”的定义和主要涉及行业
散:选址布局不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工业园区发展规划等已发布生效的各类规划的有污染物排放的企业。乱: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应办而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土地审批手续、安全评价审批手续、发改委核准备案手续等相关审批手续的有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企业、工业摊点、工业小作坊。“污”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产生污染物对环境带来明显影响和危害,无污染防治设施,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不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处理,或污染防治设施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非法排放的企业。
“散乱污”行业企业主要涉及石油、化工、电镀、铸造、轧钢、废塑料加工、塑管、木材石材加工、五金加工、制鞋、标识标牌、汽车维修、化工仓储、涂料、油墨、粘胶剂、有机溶剂、家具、涂装、彩钢板、废品回收、畜禽养殖等行业。
三、“散乱污”企业如何界定?
“散乱污”企业是指那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企业。散为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没有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企业。乱为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应办而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企业,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企业、工业摊点、工业小作坊。污为无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不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无组织排放严重的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的企业,没有治理价值的企业,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
四、“散乱污”企业有哪些特征?
“散乱污”企业往往规模比较小,工艺条件差,分布散乱、隐蔽,超标排放严重,环保管理不善等特点,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环境,危害居民身体健康。多数“散乱污”企业是家庭作坊式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生产制作工艺简单,没有任何环保设施,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散乱污”企业多分布于农村与城乡接合部,位置较为隐蔽,部分存在于“厂中厂”不容易被检查发现。由于生产成本低,规模小,即使被查处后,在短时间内也极易出现反弹。多为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规经营企业,超标排放产生的污染物直接排放到外环境中,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