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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1-04-07 15:09:00    浏览次数:

  一、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按照市政府要求,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无锡市委市政府和宜兴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协助市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上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地区发送市政府的文电。

  (四)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镇、园区、街道向市政府请示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批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镇、园区、街道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六)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须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镇、园区、街道对上级政府文件、指示和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八)负责全国人大、政协,省人大、政协,无锡市人大、政协和宜兴市人大、政协交市政府的有关议案(包括建议、批评和意见)、提案的办理工作。

  (九)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组织调查研究,收集整理信息,准确及时地向市政府领导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并实施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十)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并协调处理各部门和各镇、园区、街道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一)统一监制颁发各镇、园区、街道政府和市政府各委办局及直属单位的印章。

  (十二)负责市政府与国外开展友好城市和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负责因公出国(境)报批管理和涉外人员外事纪律教育、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或者参与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负责对市政府重大战略实施、重大决策落实情况、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交办的重大问题进行跟踪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负责市政府重大调研课题征集、发布、组织实施及成果运用。指导和促进全市政府系统调查研究与决策咨询工作。

  (十四)负责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和归口办公室管理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有关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金融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在上级金融监督部门的指导下,推动地方金融改革发展,促进全市金融与经济协调发展。

  (十六)做好金融机构监管、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企业上市扶持培育等工作。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省、无锡市有关机关事务管理的政策、法规,拟订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加强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研究。

  (十八)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规划建设、大中修、租赁等相关经费以及市级机关公务用车购置、维修等相关经费的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管理范围内的市级机关的行政经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级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履行采购人代表职责,负责市级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的具体委托事项办理。

  (十九)按规定承担管理范围内的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十)在市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

  (二十一)拟订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下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配备和处置管理工作。

  (二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18个,即:

  综合科、经济科、社会事业科、行政科、督查科、政务信息和公开科、外事科、总值班室、研究科、计财科、组织人事科、文电室、金融稳定和监管科、资本市场科、机关事务管理科、资产管理科、公务用车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

 

  办公地点:宜兴市陶都路8号

  邮政编码:214200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7:00

  联系方式:0510-8798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