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1-01557 | 生成日期 | 2021-03-31 | 公开日期 | 2021-03-31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和桥镇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其他 | 主题(二) | 其他 | 体裁 | 报告 | |
关键词 | 职能,行政,事务 | 分类词 | 机构,行政事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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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和桥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和桥镇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部署的“七个紧紧围绕”,明确目标任务,狠抓推进落实,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升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规范执法的能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现将和桥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和桥镇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一是和桥镇成立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分工,主要领导带头,小组成员合力,做好法治建设工作。和桥镇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党委会和中心组学习会议中重点布置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完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和桥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法律知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积极参加民法典专题讲座,积极参加并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安全生产学习宣讲,把宪法、党规党章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中。截至目前,我镇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三是和桥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准则》和《条例》,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学用结合,坚持依法行政,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等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通过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会议、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党建活动进社区等形式,强化依法行政理念。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有关法治建设决策部署。
一是和桥镇强化考核评价,在制定对各村(社区)考核方案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考核指标。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优先选拔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二是和桥镇高度重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这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评估的目标体系,并占有一定权重。加强和桥镇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在和桥镇党委统一领导下,和桥镇政府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法治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镇青年干部人才培训班,举办青年干部“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 悟青年干部成长之道”读书沙龙活动,组织机关各级党员干部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内容。
(三)深化机构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7月15日,和桥镇召开职能机构组建成立大会,各部门行政执法职能清晰,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有效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提升政府法治建设能力。二是通过和桥镇政府网站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充分利用电子技术全面公开党务、政务、相关科室职能部门的信息,公开各项事务的办理流程、执法依据、收费标准、投诉渠道、办理结果,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健全完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在疫情期间,和桥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带领机关工作人员积极下沉社区,投身一线,以实际行动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三是和桥镇积极推进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目前20个村(社区)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司法所每季度对其进行考核,确保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形成覆盖全镇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四是和桥镇严格落实“随机—公开”工作机制。和桥镇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方式进行抽检,做到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扎实推进随机抽查工作。开展各类专项整治,以消费量大、风险隐患多、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场所及商品为重点,突出农村地区、学校周边、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对化工企业、烟花爆竹商店、“厂中厂”等重点单位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切实加强管理。五是和桥镇严格落实和执行国家生态文明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对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截至目前,和桥镇处理市级及以上环保信访案件111件,同比下降47.39%,均及时有效处置,处理镇级污防监管平台信访179件,,处罚案件17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12.5%。处理违法填埋固废案件1例。今年5月份,和桥镇通过了省级VOCs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和桥镇无造成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引发特大环境群体性事件。
(四)依法完善行政制度体系,提高政府制度建设。
一是和桥镇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发、备案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宜兴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严格控制规范性文件的制发,对一些上级文件能转发的转发,对事务性的工作安排一般不列入规范性文件,其他制发的文件也均按要求及时上报备案。领导重视起草印发文件的程序性和规范性,严格把关签发。二是认真执行《和桥镇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和桥镇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桥镇重大行政决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和桥镇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和桥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制度》等一系列的制度,从决策、管理、监督检查、评议考核等各个环节进行详细的规范,实现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化、法制化,为我镇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三是聘请江苏金陶都律师事务所顾卫康律师担任镇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或风险评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处罚及疑难案件听证、法律咨询等方面的重要积极作用,加强政府合同管理,切实防范政府合同中的法律风向。2020年我镇未发生行政复议。
(五)提高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水平,科学民主合法决策。
一是和桥镇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决策机制,提升和桥镇党委政府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凡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均邀请法律顾问参加会议进行讨论,确保依法决策、合理决策。二是严格落实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依法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对重大民生决策事项落实民意调查制度,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环境和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三是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为进一步增强重大民生领域的行政决策的可行性,最大限度地降低重大行政决策可能引发的经济社会风险,我镇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必须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四是加强合法性审查。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凡是涉及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措施、编制财政预算、重大财政资金安排、重大投资项目等,都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在重大行政决策提交镇党委会议讨论之前,都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出了合法性审查意见。做到了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上党委会议研究。五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落实科学民主决策的程序性要求,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决策事项严格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特别是在一些事关和桥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行政管理措施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充分征求意见并进行可行性、合法性论证之后,再提交党委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和集中审议决定。六是和桥镇推动社区成立“有事好商量议事室”,实现基层管理的精细化、法治化,让社区群众能够有序参与政治、民主决策。
(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和桥镇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探求行政执法工作长效管理新机制,以制度保障公正、高效、文明、廉洁执法。城管、人社、环保、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上级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活动,较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未发生行政投诉和违法违纪案件。二是和桥镇制定下发《中共和桥镇委员会和桥镇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发〔2020〕26号)等文件,组织镇领导、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学习《党政领导2020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组织企业深入学习贯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加强部门联合普法执法,联合司法、安监、环保、公安等部门和燃气公司等机构开展广场法治宣传、社区宣传讲座等活动。三是以法治手段狠抓镇容镇貌,严查违法建设。制止占道经营,规范户外广告管理,处罚乱倾倒建筑垃圾行为,依法拆除违建43起,面积1920.2方米。四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截至目前,和桥镇执法检查企业(工贸加化工企业)275家,发出限期整改书193份,查出安全隐患1358条,现已整改1358条隐患,行政处罚23家,处罚金额49.9万元。和桥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共计出动6269人,排查违法经营废品回收30家,厂中厂313家。五是完善镇招投标管理工作流程,完善招标公告、评标管理等一系列制度,严格加强落实投标保证金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创建我镇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全年度和桥镇完成公开招标工程132项,预算价6117.61万元,中标价5146.84万元,节资率15.87%。六是和桥镇严格落实执法证管理制度,真正做到全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必持证、持证必执法”。目前我镇现有在编在册在岗行政执法监督人员30人(行政执法者29人,行政执法监督证1人),已全部完成执法证年检工作。七是镇行政服务中心以人为本,真诚开展为民服务,为群众办理各类便民服务事项。其中档案托管397份,就业失业登记3365人,新办企业社保户229户,退工办理1700人,公积金开放户数77户,灵活就业434人,处理劳资纠纷34起97人,处理欠薪事件20起工资411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申领453人。
(七)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
一是和桥镇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镇人大、政协对和桥镇安全生产、普法工作进行监督。截至目前,和桥镇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没有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情况。二是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制度,未擅自征收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三是和桥镇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社会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明确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责任和问责办法,并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内容进行了更新和完善。
(八)依法合理化解社会矛盾,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以和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体,加强综治、信访、派出所、交警中队等部门及20个村(社区)调委会的衔接,由政法委员召集每季度召开一次全镇矛盾纠纷综合排查会议,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情况汇报及时,问题有效控制。二是我镇加强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日常滚动排查和重要节点重点排查活动,坚持每半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切实掌握矛盾纠纷隐患,提高对热点、敏感问题的预知、研判和预防能力,在疫情期间认真抓好重点区域、重点群体和重点企业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截至目前,我镇共开展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20次。三是我镇借鉴“枫桥经验”,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平安不出事。做好诉调、访调、交调、公调对接等各项工作,将矛盾吸附在基层。截至目前,我镇各级调解组织共计调解成功矛盾纠纷913起,涉及金额约为980万元,快速圆满化解了11起意外死亡,工亡事故和250起公调对接纠纷,调处率及调处成功率分别达到100%和100%。我镇没有因矛盾纠纷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引发一起重大群体性事件,没有引发特大群体性事件或刑事案件。四是充分发挥和桥镇政法综治中心牵头协调、整合资源、统筹协同、服务群众的作用。大力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推进三官一律进网格,落实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法律顾问进网格,以“小网格”推动“大治理”。五是推进将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强力推动“逐级走访”和“访调对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成功化解部队与群众之间的协议上访矛盾纠纷;疫情期间,和桥镇未发生涉疫重大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共接待来访群众115批180人,到期的信访案件均已办结。上级转来信件,均已分类办理,网上信访按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达100%。
虽然目前和桥镇法治政府建设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今后将继续从以下方面入手,持续加强和桥镇法治建设。
1、提高执法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工作交流制度,增强执法合力。全面推进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完善和桥镇“一单两库一计划一细则”。明确和桥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抽查操作流程,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进行统一规范。着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在联合执法行动和联合普法宣传时,进行随机抽查的宣传普及,扩大企业、社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对抽查结果及时公开,发挥信用监管的作用。
2、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化。通过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程序,完善《和桥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落实《和桥镇重大行政决策民意调查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涉及和桥镇社会公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其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广发听取意见,通过和桥镇人民政府网站和“和美和桥”微信公众号、和桥镇广播电视台等公众媒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也通过问卷调查、民意调查、实地走访多种方式提高公众参与度。
3、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化。继续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完善和桥镇人民政府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构概况、法规文件及解读、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及重点工作情况,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充分运用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栏、各村(社区)宣传公开栏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及时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招投标、设施建设及改善等情况,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进一步加强“和美和桥”微信公众平台的信息公开,完善微信公众平台的功能。
和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