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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取缔,“散乱污”整治雷霆行动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1-03-24 16:34:48
浏览次数:112861440
索引号 | 014046317/2021-07403 | 生成日期 | 2021-03-24 | 公开日期 | 2021-03-24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题(二)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 | 公告 |
关键词 | 行政,工作制度,安全生产 | 分类词 | 行政事务,安全生产监管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设备采取查封措施,并将相关情况移送环保部门。 截至23日,已由属地政府对现场生产设施设备实施拆除,对该作坊作出取缔处理。 全市上下将持续排查整治、合力攻坚克难,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打好“散乱散乱污”整治攻坚战。 |
据群众反映,张渚镇凤凰村北山茶场内夜间有非法“小化工”生产迹象,3月22日下午6时,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张渚镇综合执法局联合行动,前往被举报点进行核查。
检查当日,有4名员工正在从事生产作业,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不具备相应安全生产知识。生产现场无灭火器、消火栓,挤出机传动部位无防护罩,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
生产车间内使用泡沫夹芯板搭建员工宿舍,工人均住在车间内,且在边上设置厨房,使用液化石油气进行明火做饭,同时是典型的“三合一”场所,火灾危险性极大。
经现场调查确认,该塑料粒子生产点生产时间从当日18时至第二日早上6时,主要是将废旧塑料回收,经加热熔融挤出冷却造粒成塑料粒子,生产场所由茶厂所有人田某出租给沈某,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无相关安全、环保手续,不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
经查实属“散乱污”企业,市应急管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作业,对设施设备采取查封措施,并将相关情况移送环保部门。
截至23日,已由属地政府对现场生产设施设备实施拆除,对该作坊作出取缔处理。
全市上下将持续排查整治、合力攻坚克难,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打好“散乱污”整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