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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结果公示--行政处罚(2021年2月18日-2021年3月7日)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期:2021-03-08 09:37:55
浏览次数:44
索引号 | 014046317/2021-01124 | 生成日期 | 2021-03-08 | 公开日期 | 2021-03-08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其他 | 主题(二) | 其他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医院,医疗,药品市场,市场秩序 | 分类词 | 卫生,市场监督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结果公示--行政处罚(2021年2月18日-2021年3月7日)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处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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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九如城康复医院 | 宜卫放罚〔2021〕2号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条第(二)项 | 未按照规定对放射工作人员郑宝林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进行稳定性检测;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项、第四十一条第(三)项 | 警告;罚款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6000元 | 0.600000 | 2021/03/02 | 2021/03/17 |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宜兴万石医院 | 宜卫放罚〔2021〕1号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条第(二)项 | 1.未按照规定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2、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进行稳定性检测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项、第四十一条第(三)项 | 警告;罚款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6000元 | 0.600000 | 2021/03/05 | 2021/03/20 |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