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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结果公示--行政处罚(2021年2月18日-2021年3月7日)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期:2021-03-08 09:37:55  浏览次数:392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处罚机关
宜兴九如城康复医院 宜卫放罚〔2021〕2号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条第(二)项 未按照规定对放射工作人员郑宝林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进行稳定性检测;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项、第四十一条第(三)项 警告;罚款 1、警告;2、罚款人民币6000元 0.600000 2021/03/02 2021/03/17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宜兴万石医院 宜卫放罚〔2021〕1号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条第(二)项 1.未按照规定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2、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进行稳定性检测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项、第四十一条第(三)项 警告;罚款 1、警告;2、罚款人民币6000元 0.600000 2021/03/05 2021/03/20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