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宜兴市企业引进高级
经营管理人才申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陶都英才”政策的若干补充意见》(宜发〔2020〕48号)及《宜兴市企业引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实施细则》(宜工信〔2020〕11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宜兴市企业引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宜兴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纳税、诚实守信的独立法人企业,2019年1月1日以后从宜兴市外引进的具有先进经营管理理念、创业创新能力突出、工作业绩成效明显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企业法人代表不参与申报遴选。
二、申报条件
企业引进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5年以上相关企业管理工作经验。
2、具有国内外相关行业领域知名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工作经历,具备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经验。
3、引进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须担任企业技术、营销、财务、法律、投资等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以上管理岗位;引进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500—5000万元的,原则上须担任企业副总以上高层管理岗位。
4、组织企业开展管理创新,建立现代管理体系,在发展战略、资本运作、市场开拓、科技和商业模式创新等相关方面成绩显著,对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5、在企业全职工作,并与企业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且入选后继续在该企业工作不少于2年。人才在申报单位年度薪酬收入(来源于申报单位的月薪、奖励性绩效以及分红等)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
6、突出重点领域引才方向,优先支持在宜落户发展、缴纳社保和个税的人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户口的人才可适当放宽户籍限制)。
三、申报材料
1、引进企业与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任职证明复印件。
2、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身份证或者护照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00年1月1日以后的海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
3、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在国内外相关行业领域知名企业从业经历材料,曾担任重要岗位职务或技术职务的证明。
4、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在宜不动产权证、户口簿或暂住证,引进单位出具的薪酬证明,人才从引进之日起交纳社保和个税的证明材料。
5、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以往所从事工作的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专利等知识产权授让给企业证明;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核心刊物发表的论文;担任重大科技和人才项目的项目书等等证明材料。
6、引进企业出具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对企业管理创新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效证明材料。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征信报告,企业社保登记证,企业申报年度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企业人事组织架构图。
8、其他证明材料。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
企业引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采用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根据要求准备申报资料,并通过网上无锡市人才项目申报平台进行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五、支持政策
1.企业引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经认定后,由市本级财政按照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对人才给予薪酬补贴,分年度连续补贴两年。
2.优先组织推荐入围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参加国内外经营管理培训。
六、联系方式
产业人才与合作科 丁桂荣 电话0510—87994289
宜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