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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再下调

“刷医保”可报销
来源:宜兴日报    日期:2021-02-03 09:00:47    浏览次数:574
索引号 014046317/2021-02748 生成日期 2021-02-03 公开日期 2021-02-03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主题(二) 物价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医院,医疗,公开 分类词 卫生,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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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再下调“刷医保”可报销

  新春佳节的脚步越来越近,核酸检测成为不少返乡人的“刚需”。昨天,市融媒体中心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减轻检测费用负担,从2月2日起,我市执行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出台的《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再次降低相关检测项目的价格。

  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成本变化情况,结合临床实际,经组织专家论证,我省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项目价格经2020年7月调整过后再次下调。根据《通知》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PCR法)项目价格调整为80元/次,每次检测不少于两个靶标;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PCR法,指混合检测)项目价格为20元/人次,限政府指定的大规模人群筛查;新型冠状病毒抗体(包括总抗体、IgM、IgG)检测项目价格调整为30元/次。

  《通知》同时规定,核酸检测项目的相关费用,可以“刷医保”报销,医保支付方式分为三类: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检测费用由医保基金和财政资金分担,个人零负担;应检尽检人群中的发热门诊患者和新住院患者,可免费检测一次;其他自愿检测的人群,费用由个人负担,可以用医保个人账户划卡支付,个人账户中没钱的全自费。此外,《通知》还规定,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或抗体检测,所使用的体外诊断试剂属于政府调拨、社会捐赠等情形的,不得向患者收取检测费用。

  目前,我市共有27家核酸检测采样服务点,具体地址请扫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