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发〔2020〕121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07-22 |
文件类别 | 批复 |
文件状态 | 正在执行 |
市政府关于同意宜城街道、徐舍镇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
宜政发〔2020〕121号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徐舍镇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们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一、宜城街道
中鑫商务广场:东至实验中学,南至龙潭西路,西至下小岭河,北至实验中学的商业办公区,命名为中鑫商务广场。
二、徐舍镇
水岸香榭:东至待规划道路,南至芜申运河,西至官张公路,北至亚溪河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水岸香榭。
希你们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