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03期
市政府关于同意宜城街道、徐舍镇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1-01-29 15:14:36   [        ]     
文号 宜政发〔2020〕121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07-22
文件类别 批复
文件状态 正在执行

市政府关于同意宜城街道、徐舍镇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

 

宜政发〔2020〕121号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徐舍镇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们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一、宜城街道

中鑫商务广场:东至实验中学,南至龙潭西路,西至下小岭河,北至实验中学的商业办公区,命名为中鑫商务广场。

二、徐舍镇

水岸香榭:东至待规划道路,南至芜申运河,西至官张公路,北至亚溪河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水岸香榭。

希你们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