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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1-01-29 10:19:05    浏览次数:152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一)总体情况;(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宜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ixing.gov.cn)予以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和公开科联系,电话:0510-8798652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42号)等文件精神,组织各有关单位认真实施,加大政务发布力度、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强化政务新媒体管护,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20年我办依托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191条,各类文件及政策解读192件,其中规范性文件4件、图解政策24件,举行各类新闻发布会4次,在线访谈41次,开展调查征集29次。

  2020年我办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9件,上年度转办1件,完成答复19件,转办下年度1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生态环境等方面。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8件,未经复议直接诉讼5件,复议后被提起行政诉讼5件。为确保政府信息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我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栏目分类工作,指导各单位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档案信息化工作,办结后及时将流程性信息转化为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同时归档保存。

  2020年为圆满完成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研究上级工作要求,适时召开全市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推进会,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结合各单位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共制作26个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1559条。

  2020年,我办开展的“宜兴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的调查征集,共计收回网络及线下有效问卷292份。从反馈意见看,社会公众对宜兴市政府信息公开总体评价为满意及以上的占比94.2%。

  2020年,我办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政务新媒体调查摸底和清理,规范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和备案,把现有69个政务新媒体统一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进行监管。按照国办监测指标对全市政务新媒体定期监测,查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全年关停合并各类政务新媒体22个。

  2020年,我办一如既往按照上级监测指标定期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巡查,督促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对未按照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整改工作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对于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较多或被上级通报的相关单位,在年度高质量考核中据实扣分。

  对依申请公开和市长信箱办理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我办及时进行协调,必要时组织召开协调会,提高办理时效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形式仍需进一步拓展。对与群众密切相关、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政策解读形式不够新颖,纯文字类的解读较多,图表图解的解读较少,解读质效仍需提升。针对上述情况,我办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通俗易懂地解读好各类重大政策,回应好人民群众关切期待。

  二是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管理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管理要在体系化、常态化上积极提升。对此,我办将进一步完善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积极运用技术手段进行实时监控,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抽查,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部分单位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由于基层单位人员流动快的特征,业务交接不及时、不全面,导致一线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容易出现断层。对此我办将继续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频次,加强业务知识指导,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促进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进一步提高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