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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塑料制品、食品用塑料包装质量抽查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1-01-21 20:00:00
浏览次数:469
索引号 | 014046317/2021-00279 | 生成日期 | 2021-01-21 | 公开日期 | 2021-01-21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题(二)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食品安全,食品药品,食品药品放心工程 | 分类词 | 市场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塑料制品、食品用塑料包装质量抽查 |
为全面保障节日期间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美丽宜兴建设,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近期,市市场监管局随机抽取部分塑料制品、食品用塑料包装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企业是否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以及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食品用塑料包装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持证生产,是否持续保持生产许可规定条件,查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产品出厂检验情况等;销售、使用单位进货是否做好索证索票,销售、使用的产品标识标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销售无标产品、无证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检查同时组织抽样人员对部分产品进行抽样送检。
本次抽查总体情况良好,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统筹协调,继续强化塑料污染治理及食品用塑料包装监管工作力度,做好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不合格后处理工作,积极推进绿色产品供给,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无证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质量违法行为,提升我市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