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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1-01-21 17:24:17 浏览次数: 361 字号:[ ]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不断完善政府网站建设,通过宜兴市政府门户网站、《宜兴日报》、宜兴电视台宣传等途径,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增强网站公共服务功能,提高互动交流水平,全面提升政府网站综合服务效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0

0

9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1

2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2

-15

73

行政强制

0

45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2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5

264.582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诉讼

复议后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覆盖面上还需要加强。

   今后,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监督为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及考核落实,不断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的轨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