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宜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间:2021-01-14 17:05:40 浏览次数: 158 字号:[ ]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本单位编制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本年报中所列的数据统计年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宜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7983077

一、总体情况

(一)学习宣传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对社会公众的宣传,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形成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情况。今年以来,我局按照《条例》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关注各栏目内容的时效性,确保按照时限要求进行更新。全年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79条、公告公示89条、信息公开目录40条,将所做工作和成果主动依法对外公开。202041日,市工信局上线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栏目,认真倾听群众对工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答听众群众的咨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

(四)信息资源管理情况。我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成立信息公开工作小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领导统筹领导,确定办公室为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各机关科室信息员积极配合办公室工作,按照依法公开、客观真实、全面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原则,分工负责,职责分工明确,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及时、准确地开展。

(五)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宜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上设立工作动态、公告公示、重点工作等栏目,及时更新工作过程信息及相关政策法规。同时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在网站上设立依申请公开专栏,并提供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及传真、邮编、电子邮箱等信息,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受理工作,确保在时限内准确、完善做好答复工作。此外,我局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宜兴工信,对中小微企业认定、高质量发展政策工信细则、绩效评价等企业、群众关切的内容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六)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按照局机关信息发布要求,发布到我局门户网站的信息与文件,必须填写《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经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后,方可在门户网站上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安全。此外,我局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监督工作,按月对网站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计,并在月度办公会议上进行通报,督促和指导各科室挖掘信息素材,提升了业务科室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每月通报网站监测情况,局办公室按照监测报告要求对不规范之处进行及时整改,并形成书面整改报告。在年度开展的信息公开社会评议中,群众满意率较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232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诉讼

复议后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信息公开主动性有待加强。

2、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需要进一步加强。

3、信息公开形式单一,内容有待进行丰富和创新。

(二)下阶段改进措施

1、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性。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并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进行发布,避免信息积压、间歇停顿、不及时等现象发生,对发布的信息做到标题准确、信息内容一致,内容格式统一。

    2、加强保密审查。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进一步完善功能清单,对业务工作进行宣传和解读,利用图解政策的方式让企业与群众对政策内容更加清晰明了。

4、做好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到收到申请后,主动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充分了解申请人的具体需求和意见,及时通过邮件或信函作出回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