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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宜兴市河(湖)长制工作情况
来源:宜兴市水利局 时间:2021-01-13 10:15:48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1-00141 生成日期 2021-01-13 公开日期 2021-01-13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 水利、水务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河流,湖泊,水库,水域 分类词 农业,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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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20年,宜兴市纵深推进河长制工作,不断创新河湖治理管护方式,持续强化河长履职、部门联动和系统治理,突出抓好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重点工作,全市河湖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一是刚性执行履职制度。围绕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在今年疫情防控的大环境下,全市各级河长紧抓主体责任不放松,定期带头开展河道巡查,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对策措施,积极推动落实。

  2020年,宜兴市纵深推进河长制工作,不断创新河湖治理管护方式,持续强化河长履职、部门联动系统治理,突出抓好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重点工作,全市河湖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一是刚性执行履职制度。围绕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在今年疫情防控的大环境下,全市各级河长紧抓主体责任不放松,定期带头开展河道巡查,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对策措施,积极推动落实。据统计,全市市镇村三级河长巡河履职共计1.87万次。

  二是严肃问题交办督办。坚持明察暗访结合,发现问题及时以预警、通报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整改。今年以来,市河长办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全市河道环境日常检查380余河次,发现各类问题190处,下发书面整改通知45份,口头交办81次,并采取问题销号制度,经常性开展“回头看”,有效促进各类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建立协同领导、信息共享、办案协作、日常联络、联合工作等机制,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在水生态领域的有效衔接,形成行政力量与司法力量合力,破解河道管护难题。围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水生植物打捞处置等工作,加强市河长办与检察院的合作,有效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促进工作推进,为河湖管理提供了更有力的组织和司法保障。

  四是启动推进“美丽河湖”三年行动。成立美丽河湖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与工作专班,制定出台美丽河湖三年行动实施意见与十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工作专班牵头部门会同板块全面开展河湖问题排查、方案制定与问题整改工作;举办市美丽河湖环境集中整治现场推进会暨美丽示范河湖建设项目启动仪式,加快推进全市美丽河湖行动进展;全市规划美丽示范河道40条,全面推进2021年度美丽示范河湖建设。

  五是推广应用河道管家。充分发挥市场活力,持续做好河道管家推广工作。河道管家服务范围扩大至全市18个镇(街道)1800公里河道、1.1万亩湖泊,其中徐舍镇、官林镇实现了全镇范围所有河湖河道管家全覆盖,第三方专业机构有效提升了基层河道管护能力和水平。

  六是深化河长制公众参与。继续推广党员河长、民间河长、“河小青”等志愿模式,落实河长制市级志愿者工作机制,开展市级志愿者培训活动,制定并发放《治水没有旁观者,人人都能当河长》宣传册500份,逐步扩大河长制公众知晓力,全面营造全民护河爱河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