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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来源:市统计局    日期:2021-01-11 08:55:04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1-00073 生成日期 2021-01-11 公开日期 2021-01-1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主题(二) 统计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规划,统计,指标,经济,管理 分类词 计划,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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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宜兴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宜兴市统计局

  宜兴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省政府关于我省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8〕17号)、《市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锡政发〔2018〕27号)和《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宜政发〔2018〕92号)要求,我市进行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镇(园区、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辛勤努力及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全市经济普查的登记填报及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已经完成,并通过无锡、省和国家验收。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将宜兴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单位情况。

201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9868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16669个,增长71.9%;产业活动单位42638个,增加17362个,增长68.7%;个体经营户56543个,比2013年末增加6549个,增长13.1%(详见表1-1)。

表1-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39868

100.0

企业法人

36869

92.5

机关、事业法人

703

1.8

社会团体

337

0.8

其他法人

1959

4.9

二、产业活动单位

42638

100.0

第二产业

18551

43.5

第三产业

24087

56.5

三、个体经营户

56543

100.0

第二产业

6945

12.3

第三产业

49598

87.7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6067个,占40.3%;批发和零售业10585个,占26.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517个,占6.3%。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2446个,占57.4%;住宿和餐饮业6978个,占12.3%;制造业6400个,占11.3%(详见表1-2)。

表1-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39868

100.0

56543

100.0

采矿业

6

0.0

1

0.0

制造业

16067

40.3

6400

11.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4

0.2

1

0.0

建筑业

2115

5.3

759

1.3

批发和零售业

10585

26.6

32446

57.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50

1.9

1374

2.4

住宿和餐饮业

422

1.1

6978

12.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37

1.1

137

0.2

金融业

57

0.1

房地产业

537

1.3

712

1.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517

6.3

676

1.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185

5.5

190

0.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81

0.5

6

0.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892

2.2

5544

9.8

教育

565

1.4

284

0.5

卫生和社会工作

354

0.9

161

0.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98

2.0

769

1.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027

2.6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36869个,比2013年末增加16103个,增长77.5%。其中,内资企业占98.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5%,外商投资企业占0.6%。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2%,私营企业占95.3%(详见表1-3)。

表1-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个)

比重(%)

合 计

36869

100.0

内资企业

36462

98.9

国有企业

64

0.2

集体企业

132

0.4

股份合作企业

17

0.0

联营企业

7

0.0

有限责任公司

888

2.4

股份有限公司

231

0.6

私营企业

35123

95.3

其他企业

0

0.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99

0.5

外商投资企业

208

0.6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5.09万人,比2013年末减少4.68万人,下降7.8%,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9.35万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38.37万人,占比69.6%;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6.72万人,占比30.4%。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3.5万人,比2013年末减少1.86万人,下降12.1%。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27.82万人,占50.5%;建筑业10.29万人,占18.9%;批发和零售业4.76万人,占8.6%。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7.34万人,占54.3%;住宿和餐饮业2.02万人,占14.9%;制造业1.73万人,占12.8%(详见表1-4)。

表1-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550942

193495

135145

65360

采矿业

20

4

制造业

278195

107282

17256

791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013

897

建筑业

102929

13097

200

54

批发和零售业

47594

20327

73390

3490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9116

1939

1841

161

住宿和餐饮业

6925

4098

20152

1107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719

585

533

457

金融业

1494

772

房地产业

7932

3208

2040

87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8215

6001

1819

75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0819

3487

854

62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338

2821

24

24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898

1496

12479

6271

教育

16551

11068

1267

998

卫生和社会工作

11075

7592

300

13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496

1757

2990

111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1564

6616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不含铁路、证监、保监、省电力公司数据。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372.3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51.9%,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48.1%。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391.6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48.8%,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51.2%。

2018年,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6367.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64.1%,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35.9%(详见表1-5)。

表1-5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7372.3

4391.6

6367.9

采矿业

0.1

0.1

0.1

制造业

3319.3

1883.0

3615.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42.5

85.4

77.2

建筑业

368.8

176.7

389.8

批发和零售业

724.6

484.7

1867.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3.6

44.5

40.9

住宿和餐饮业

45.8

28.7

12.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4.3

5.8

7.3

金融业

  •  
  •  
  •  

房地产业

737.3

574.8

199.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07.3

653.9

74.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11.4

46.4

37.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77.3

245.2

22.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4.6

6.9

5.8

教育

52.8

3.9

2.1

卫生和社会工作

43.9

22.5

1.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7.3

19.3

6.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64.5

103.0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未包含银行、证券、保险、铁路运输业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二、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6147个,比2013年末增长43.9%;从业人员281228人,比2013年末下降12.7%。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5828个,占98.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49个,占0.9%;外商投资企业170个,占1.1%。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9个,占全部企业的0.06%;集体企业29个,占0.2%;私营企业15364个,占95.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88.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7.1%,外商投资企业占4.7%。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0.02%,集体企业占0.04%,私营企业占75.4%(详见表2-1)。

表2-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6147

281228

内资企业

15828

248152

国有企业

9

55

集体企业

29

100

股份合作企业

11

505

联营企业

2

9

有限责任公司

321

22488

股份有限公司

90

12879

私营企业

15364

212110

其他企业

2

6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49

19895

外商投资企业

170

1318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6个,制造业16067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74个,分别占0.04%、99.5%和0.5%。在工业行业大类中,专用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7.7%、19.9%和8.0%。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制造业占98.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1.1%。在工业行业大类中,专用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7.8%、15.8%和14.2%(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计

16147

281228

非金属矿采选业

         5

20

其他采矿业

         1

0

农副食品加工业

        90

1261

食品制造业

        80

1523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36

1014

纺织业

       496

14732

纺织服装、服饰业

       204

6392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25

405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10

2373

家具制造业

       92

1365

造纸和纸制品业

       143

1678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29

3152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614

3923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28

447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83

19111

医药制造业

18

795

化学纤维制造业

69

3273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987

13835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210

44335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89

3632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07

6196

金属制品业

930

18796

通用设备制造业

1299

18229

专用设备制造业

4477

50175

汽车制造业

83

4248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32

432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175

40005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31

11849

仪器仪表制造业

218

2033

其他制造业

116

220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31

355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65

429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42

158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5

352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7

107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461.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6%;负债合计1968.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692.8亿元(详见表2-3)。

表2-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计

3461.9

1968.5

3692.8

非金属矿采选业

0.1

0.1

0.1

其他采矿业

0.0

0.0

0.0

农副食品加工业

14.7

7.6

17.2

食品制造业

16.6

6.5

21.9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5.7

6.9

37.3

纺织业

93.0

58.7

104.8

纺织服装、服饰业

21.5

10.3

22.5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0

0.6

0.9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5.9

10.2

14.4

家具制造业

6.0

2.1

6.1

造纸和纸制品业

7.9

5.0

9.9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36.6

23.6

37.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5.7

7.1

15.1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9.8

2.5

8.7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34.4

180.8

371.6

医药制造业

9.7

5.5

6.9

化学纤维制造业

49.5

36.0

79.6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74.4

42.4

76.2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68.4

228.4

256.4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57.1

28.4

33.9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13.5

140.2

785.1

金属制品业

196.5

110.9

159.1

通用设备制造业

139.1

79.9

95.8

专用设备制造业

473.0

210.9

291.5

汽车制造业

27.7

9.9

22.6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34.8

24.4

2.3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929.7

566.3

1013.2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25.9

63.1

105.0

仪器仪表制造业

16.7

8.1

8.1

其他制造业

10.3

5.1

8.4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3.7

1.307

2.2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0

0.5

1.3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76.5

43.5

56.2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2.9

8.7

17.6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3.1

33.3

3.4

 

(三)主要产品产量。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详见表2-4。

表2-4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万米

21139.7

服装

万件

1238

竹地板

万平方米

237.8

化肥(折100%)

万吨

77.8

化学试剂

万吨

18.5

化学纤维

万吨

65.6

水泥

万吨

1464.4

石灰

万吨

167.3

耐火材料制品

万吨

82.1

钢材

万吨

29.6

十种有色金属

2229

  其中:精炼铜(电解铜)

2229

铜材

万吨

128.1

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

台(套)

46895

电力电缆

亿米

17.5

太阳能电池(光伏电池)

千瓦

1472106

光电子器件

亿只(片)

13.6

其中:发光二极管(LED管)

亿只

11.8

电子元件

万只

981

 

 

三、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2115个,从业人员10292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03.9%和-10.9%。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2112个,占99.9%。其中,集体企业占0.2%,私营企业占96.4%。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4%。其中,集体企业占0.8%,私营企业占89.5%(详见表3-1)。

表3-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115

102929

 

内资企业

2112

102273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5

843

 

股份合作企业

1

70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53

4709

 

股份有限公司

14

4576

 

私营企业

2039

92075

 

其他内资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

96

 

外商投资企业

2

56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15.8%,土木工程建筑业占32.8%,建筑安装业占15.2%,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36.2%。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44.4%,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6.0%,建筑安装业占18.8%,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0.8%(详见表3-2)。

表3-2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115

102929

房屋建筑业

335

45752

土木工程建筑业

693

26715

建筑安装业

322

19363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765

1109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65.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86.1%。负债合计175.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86.4亿元(详见表3-3)。

表3-3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365.2

175.0

386.4

房屋建筑业

122.0

52.2

164.2

土木工程建筑业

171.5

93.0

129.5

建筑安装业

43.3

16.5

62.4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28.4

13.3

30.2

 

四、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0585个,从业人员47594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94.8%和-2.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62.3%,零售业占37.7%。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61.7%,零售业占38.3%(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7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8%,外商投资企业占0.15%。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7.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6%,外商投资企业占1.5%(详见表4-2)。

表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0585

47594

批发业

6597

29359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214

110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477

2229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361

166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234

549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66

643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3327

15483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558

6533

贸易经纪与代理

201

600

其他批发业

159

548

零售业

3988

18235

综合零售

223

4650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452

1835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205

603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407

3036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278

1334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313

3253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335

1405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579

1532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96

587

 

表4-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0585

47594

内资企业

10561

46605

国有企业

26

176

集体企业

46

195

股份合作企业

4

37

联营企业

4

11

有限责任公司

190

4778

股份有限公司

45

479

私营企业

10000

39549

其他企业

246

138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8

282

外商投资企业

16

70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24.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55.4%。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02.7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1.8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2.4%和28.2%。负债合计484.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67.7亿元(详见表4-3)。

表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724.6

484.7

1867.7

批发业

602.7

413.0

1699.5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20.1

13.6

50.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2.1

9.1

37.1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89.1

42.4

33.3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3.3

2.2

3.5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5.5

4.2

9.7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301.5

222.4

1189.5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53.0

110.1

323.8

贸易经纪与代理

11.1

6.6

9.3

其他批发业

6.9

2.4

42.3

零售业

121.8

71.7

168.2

综合零售

48.2

29.1

50.4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0.2

3.6

14.7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5

0.8

1.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2.6

6.5

6.0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2.8

1.4

5.5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25.8

19.8

68.0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7.1

4.4

9.3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1.2

4.7

8.2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2.3

1.4

4.6

 

 

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745个,从业人员888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90.5%和10.4%(详见表5-1)。

表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745

8880

铁路运输业

道路运输业

567

6968

水上运输业

13

247

航空运输业

1

11

管道运输业

1

16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75

435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72

759

邮政业

16

44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2.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59.4%。负债合计24.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9亿元(详见表5-2)。

表5-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2.3

24.5

40.9

铁路运输业

道路运输业

25.1

13.9

32.6

水上运输业

1.0

0.4

1.0

航空运输业

1.5

0.0

0.0

管道运输业

0.5

0.1

0.3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6

0.6

2.1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2.4

9.1

4.3

邮政业

0.2

0.2

0.7

 

 

六、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422个,从业人员6925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83.5 %和-1.2 %。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6.7%,餐饮业占63.3%。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41.0%,餐饮业占59.0%(详见表6-1)。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5%,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5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3%,外商投资企业占0.42%(详见表6-2)。

表6-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422

6925

住宿业

155

2837

旅游饭店

30

1742

一般旅馆

106

1009

民宿服务

5

20

露营地服务

其他住宿业

14

66

餐饮业

267

4088

正餐服务

222

3521

快餐服务

10

50

饮料及冷饮服务

7

37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6

419

其他餐饮业

22

61

表6-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422

6925

内资企业

419

6894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7

292

股份有限公司

1

90

私营企业

410

6497

其他企业

1

15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

2

外商投资企业

1

2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5.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1.0 %。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7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1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0.5 %和235.8%。负债合计28.7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12.2亿元(详见表6-3)。

 

表6-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5.8

28.7

12.2

住宿业

18.7

13.0

5.1

旅游饭店

10.4

9.1

3.5

一般旅馆

8.2

3.9

1.5

民宿服务

0.1

0.0

0.0

露营地服务

其他住宿业

0.1

0.0

0.1

餐饮业

27.1

15.7

7.1

正餐服务

26.9

15.6

6.4

快餐服务

0.0

0.0

0.1

饮料及冷饮服务

0.0

0.0

0.1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1

0.1

0.5

其他餐饮业

0.0

0.0

0.0

 

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24个,从业人员169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49.4%和8.9%(详见表7-1)。

表7-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424

1696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8

44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52

15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64

150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详见表7-2)。

 

表7-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424

1696

内资企业

423

1695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8

41

股份有限公司

1

3

私营企业

414

1651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

1

外商投资企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6.3%。负债合计5.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3亿元(详见表7-3)。

表7-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4.1

5.8

7.3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0.0

0.0

0.1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7

0.6

0.6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2.4

5.2

6.7

 

 

八、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535个,比2013年末增长70.4%。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43个,物业管理企业165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84个。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7919人,比2013年末下降2.1%。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094人,物业管理企业4247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14人(详见表8-1)。

表8-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535

7919

房地产开发经营

243

3094

物业管理

165

4247

房地产中介服务

84

414

房地产租赁经营

35

126

其他房地产业

8

3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737.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2.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669.8亿元,物业管理企业3.1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1亿元。负债合计574.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9.7亿元(详见表8-2)。

表8-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737.3

574.8

199.7

房地产开发经营

669.8

519.3

194.8

物业管理

3.1

2.1

2.7

房地产中介服务

1.1

0.2

0.5

房地产租赁经营

43.7

34.6

1.7

其他房地产业

19.6

18.5

0.0

 

 

九、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388个,从业人员17925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89.1 %和81.8 %。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1.3 %,商务服务业占88.7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9.1 %,商务服务业占90.9 %(详见表9-1)。

表9-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388

17925

租赁业

270

1625

商务服务业

2118

1630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5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4%,外商投资企业占0.13%。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7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2%,外商投资企业占0.03%(详见表9-2)。

表9-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388

17925

内资企业

2377

17881

国有企业

9

405

集体企业

29

69

股份合作企业

1

0

联营企业

2

19

有限责任公司

87

1175

股份有限公司

25

153

私营企业

2062

15359

其他企业

162

701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8

39

外商投资企业

3

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04.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76.1 %。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8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76.6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961.7 %和71.9 %。负债合计653.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4.5亿元。(详见表9-3)。

表9-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104.4

653.4

74.5

租赁业

27.8

9.3

4.1

商务服务业

1076.6

644.1

70.5

 

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2185个,从业人员10819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116个,从业人员1045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68.6%和61.5%(详见表10-1)。

表10-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116

10453

研究和试验发展

1025

3732

专业技术服务业

649

5081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442

1640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4%,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5%,外商投资企业占0.3%(详见表10-2)。

表10-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116

10453

内资企业

2101

10367

国有企业

6

64

集体企业

3

15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68

548

股份有限公司

22

128

私营企业

1983

9545

其他企业

19

67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8

55

外商投资企业

7

3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6.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18.7%。负债合计45.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7.1亿元(详见表10-3)。

表10-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06.9

45.3

37.1

研究和试验发展

27.2

12.0

13.8

专业技术服务业

47.7

11.0

15.2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31.9

22.3

8.1

 

十一、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181个,从业人员533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8.4%和14.5%。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4个,从业人员290人,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27.3%和60.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7.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841.9%。负债合计245.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6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3亿元,比2013年下降87.2%。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4亿元。

十二、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614个,从业人员351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60.2%和30.2%(详见表12-1)。

表12-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614

3510

居民服务业

192

1308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355

1706

其他服务业

67

496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无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无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从业人员(详见表12-2)。

表12-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614

3510

内资企业

614

3510

国有企业

4

179

集体企业

6

226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18

241

股份有限公司

6

101

私营企业

571

2726

其他企业

9

37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7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18.7%。负债合计6.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8亿元(详见表12-3)。

表12-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2.7

6.3

5.8

居民服务业

6.4

2.1

2.5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5.4

3.8

2.9

其他服务业

0.9

0.4

0.4

 

十三、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教育法人单位565个,从业人员1655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83.4%和7.5%。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80个,从业人员1441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5%和-1.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亿元,比2013年增长28.7%。负债合计1.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49.6亿元,比2013年增长6.5%。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0.5亿元。

十四、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354个,从业人员11075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4.5%和21.7%。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80个,比2013年末增长21.2%,从业人员10217人,增长16.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1亿元,比2013年下降6.5%。负债合计7.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34.7亿元,比2013年增长48.2%。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8.6亿元。

十五、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798个,从业人员349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02.3%和42.8%。其中,企业法人单位690个,从业人员285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89.8%和6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4.5亿元,比2013年增长252.7%。负债合计18.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9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8亿元,比2013年下降49.4%。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3亿元。

十六、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市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1027个,比2013年末增长9.4%,从业人员21564人,增长0.5%。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79.9亿元。

十七、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年末,全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96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9.1%。其中,新材料产业39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9.9%;生物产业21个,占10.7%;节能环保产业101个,占51.5%。

十八、高技术制造业

2018年末,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37个,比2013年末增长2.8%;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3.6%,比2013年下降0.2个百分点。

十九、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18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400个,比2013年增长44.4%,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9.1%。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9310.17人年,比2013年增长29.6%。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41.07亿元,比2013年增长26.7%;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1.3%。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3073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092件,分别比2013年增长58.3%和25.2%;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35.5%,比2013年下降9.4个百分点。

二十、文化及相关产业

2018年末,全市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4910个,比2013年末增长184.6%;从业人员30065人,比2013年末下降18.5%;资产总计310.7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77.5%。

2018年末,全市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4596个,从业人员28123人,资产总计307.6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3.35亿元。

2018年末,全市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314个,从业人员1942人,资产总计3.09亿元,全年支出(费用)1.5亿元。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4]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5]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6]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7]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8] R&D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即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9]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10]公报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