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2019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索引号 | 014046317/2020-05563 | 生成日期 | 2020-12-14 | 公开日期 | 2020-12-14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审计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财政、金融、审计 | 主题(二) | 审计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预算,财务,审计,行政 | 分类词 | 财政,行政事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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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市审计局组织开展了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主要对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部门预算执行、三大攻坚战、民生保障资金、又好又快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镇级建设项目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市审计局组织开展了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主要对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部门预算执行、三大攻坚战、民生保障资金、又好又快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镇级建设项目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
2019年,面对国内外的复杂局面,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完成良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决定性基础。
一是多措并举,推动财税收入平稳增长。市财政局面对经济税源持续趋紧、政策性减税明显增多、同期一次性税收基数偏高等不利因素影响,与税务部门保持紧密对接,强化收入征管,保障了财税收入的平稳增长。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8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06.68亿元,税收占比86.14%。
二是统筹规范,保障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市财政局坚持以改善民生为重,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支持和保障力度,民生支出占比连年提高,占一般公共预算的80.68%,增幅达5.38%。同时,市财政局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完善财税“稳增长”政策和各类奖扶政策,加大对重点项目、骨干企业、高成长性企业、中小微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
三是改革创新,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市财政局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2019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启动国资国企改革相关工作,全面上线债务综合监管系统,推进财政机构改革理顺科室职能,推动财政部门内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了财政管理和内部管理水平。
一、2019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8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3.24亿元,债券转贷收入4亿元,上年结转8.35亿元,调入资金25.89亿元,收入合计195.3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1.0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8.0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12亿元,结转下年14.08亿元,支出合计195.33亿元,收支保持平衡。
(二)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84.15亿元,支出合计97.95亿元。
(三)2019年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2亿元,支出合计29.2亿元。
(四)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84.91亿元,支出合计86.17亿元,年终结余-1.26亿元,累计结余105.2亿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预算编制及执行不够到位;
2.部分财政资金管理仍不够规范;
3.国企对外股权投资收益未及时到账;
4.部分税收征管不够到位;
5.“高质量发展”及其他市级专项资金存在问题(审核把关不严,多发放奖补资金;部分获得奖补的企业存在失信、违法、被投诉举报的情况;部分化工生产企业未认真履行关停协议;部分化工生产关停企业未及时缴纳罚款)。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宜兴市审计局对宜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江苏省宜兴中学、宜兴市阳羡高级中学、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宜兴市图书馆、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宜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宜兴市河湖管理所8个部门及下属单位2017年度—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与执行不到位;
2.部分单位津补贴发放不合规;
3.部分支出事项不规范;
4.部分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
5.部分单位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
6.部分单位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
7.个别下属单位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不规范。
三、专项资金审计和专题审计情况
(一)支持服务业发展资金兑付及使用情况专项审计
宜兴市审计局对2016—2018年度支持服务业发展资金兑付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策制定和绩效方面存在问题(少数政策的制定不够严密、少数享受政策优惠的项目未按规定立项、奖金兑付小而散现象突出、部分奖励事项资金绩效不高);
2.“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奖补资金政策执行及审核把关不到位;
3.“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奖补资金政策执行及审核把关不到位;
4.“城区大型商业设施长效管理”事项未严格按照奖励条款实行考核。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资金兑付及使用情况审计
宜兴市审计局对2016年度—2018年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资金兑付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支持养老机构发展奖补资金方面存在问题(少数政策制定不够清晰、运营补贴等级评估不够全面准确);
2.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奖补资金方面存在问题(物业服务财政补贴政策滞后未及时更新、拆迁安置小区补助政策执行标准不统一、拆迁安置小区补助考核不到位、物业服务企业奖补资金的发放不符合政策规定)。
(三)又好又快、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政策整合及绩效情况审计调查
宜兴市审计局对2014年度-2017年度《中共宜兴市委 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2018年度《中共宜兴市委 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两个文件以下合称《意见》)的政策整合及绩效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策制定及整合方面仍有待完善(部分条款制定缺乏规范性、部分奖补项目的设置违背了《意见》主要原则);
2.资金管理及使用绩效方面仍有待加强(部分项目奖补未与绩效匹配、对奖补资金缺乏跟踪问效、奖补资金预算管理缺乏刚性、全面系统的管理体系尚未形成);
3.部分项目政策执行、审核把关不够严格。
(四)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宜兴市审计局对2019年度全市物业维修资金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物业维修资金和小区公共收益收支管理、小区维修工程和消防安全管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尚有部分项目欠缴物业维修资金;
2.物业维修资金供需存在不平衡,老小区维修得不到保障;
3.小区消防维保维修缺乏有效管控措施,存在安全隐患;
4.小区维修工程管理存在不足;
5.小区公共收益收支管理不够到位。
(五)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9年度,宜兴市审计局共实施政府投资工程审计项目93个,涉及工程投资93.08亿元,已审结项目累计送审26.46亿元,审定24.74亿元,核减1.72亿元,平均核减率6.48%。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仍存在不足;
2.工程造价管理尚不到位;
3.建设单位内部管理尚不完善;
4.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尚存薄弱环节。
(六)2019年度镇级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审计调查
宜兴市审计局抽取徐舍、周铁、万石、新建、和桥镇及宜城街道2019年度201个已审结工程的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对其中92个工程造价进行了复审,复审额达27805.11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工程建设管理仍不到位;
2.工程价款结算还存在不规范;
3.部分工程复审核减率超规定的误差范围。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2018年和2019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情况
根据和审计署、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无锡市审计局对宜兴市2018年和2019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6个方面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管理不够规范;
2.部分农村道路提档升级改造项目施工质量、资金发放把关不严;
3.部分补贴资金发放不规范;
5.高标准农田建设上报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信息不准;
6.涉农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不合规。
(二)宜兴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宜兴市审计局对市人社局2017年至2019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运行、政策执行及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基金征缴及支出政策执行不够规范;
2.存在不同地区、不同养老制度间重复参保缴费的情况。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跟踪审计
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部署,无锡市审计局对宜兴市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以下简称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任务未完成;
2.部分资金管理不够规范;
3.以完工公租房项目名义获取贷款,且未享受优惠利率;
4.部分保障对象不符合被保障条件;
5.已完工的安居在建工程未及时转为公租房资产。
(四)无锡市2019年医疗保险基金审计
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部署,无锡市审计局医疗保险基金(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集、管理、使用和医疗保险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个别定点药店违规收集医保卡划卡结算;
2.医保部门职能未完全理顺、检查深度不够。
五、审计建议
(一)精打细算、科学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财政部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在预算编制环节,对新出台重大政策应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在预算执行环节,建立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跟踪机制,按照项目进度和绩效情况拨款,对存在严重问题应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在决算环节,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督促改进,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
(二)盘活存量、优化支出,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财政局应会同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全面分析资金滞留及结存原因,明确责任、对症下药。各类结余、沉淀资金要应收尽收、重新安排;要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基本民生支出、重点领域支出;要将“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要大力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各项支出精打细算,一定要把每一笔钱都用在刀刃上、紧要处。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高质量发展意见各职能部门应转变以奖补政策来激励企业完成指标任务的观念,应在“放管服”改革上主动做“加法”,充分运用多元化的政策服务手段,积极为企业提供信息资源服务、主动向外推介宜兴本土企业、为企业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及高层次人才、推动银企合作等方式,优化营商环境,充分调动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完善政策、明确导向,引导企业规范自身行为。针对一些部门制定的“高质量发展”细则或操作办法表述模糊、关键要素界定不清、约束性弱等问题,建议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增强政策的合规性、合法性以及严肃性。针对奖补对象存在失信、违法、被投诉举报等问题,市级层面应继续推动建立企业信息共享平台、专项资金项目库,以数据促精准管理;对于失信、违法、被投诉举报记录较多的企业,应采取一定的限制措施、明确政策导向,在扶持企业的同时督促企业规范自身行为、增强企业法治意识、倡导企业守法经营,充分体现褒扬合法、惩戒违法的政策导向。
(五)加快落实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强涉农项目管理。相关主管部门应督促项目单位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加强对项目后续的跟踪管理,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应进一步完善涉农项目申报立项、验收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加强对上、对下衔接,对完工项目要及时考核、验收,足额配套和及时下拨相关涉农专项资金;应进一步强化镇村涉农项目的建设管理,加大对镇村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补贴项目的审查,促使项目单位规范立项、招投标、变更等行为,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六)提高民生服务水平,努力实现百姓“安居梦”。应进一步加强安居工程资金保障、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保障对象的核查力度,促进住房保障体系规范有效运行;应夯实小区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全面规范消防维修市场秩序,加强日常监管和验收管理,全力消除安全隐患;针对物业维修资金和小区公共收益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加强监督指导,切实维护业主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