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宜兴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民生信息>社会保险

我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

来源:宜兴日报    日期:2020-12-11 09:17:15    浏览次数:406
索引号 014046317/2020-05538 生成日期 2020-12-11 公开日期 2020-12-1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财政、金融、审计 主题(二) 保险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保险,政府信息,公开 分类词 金融,综合
文件下载
内容概况 截至11月,今年宜兴市共为17000余家企业减免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13.62亿元。

  截至11月,今年宜兴市共为17000余家企业减免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13.62亿元。

  据了解,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上级部署,全力抓好“六稳”“六保”工作,迅速贯彻落实国家、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进一步保稳定、保民生。根据相关政策,我市延长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其中,明确中小微企业和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职工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部分,继续免征至今年年底;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从原来的4月底到期延长至6月底。另外,在享受减半政策后本年度内缴费仍有困难的,可继续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该缓缴政策执行期依旧截至2020年12月,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截至11月,全市共为17000余家企业减免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13.62亿元;预计到年底,三项社保费减免总额将达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