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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组合拳”助力生猪稳产保供
今年我市已新建、改扩建养猪场5家
来源:宜兴日报
日期:2020-12-08 09: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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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4046317/2020-05479 | 生成日期 | 2020-12-08 | 公开日期 | 2020-12-08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二) |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生猪,政府信息,公开 | 分类词 | 农业,综合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为促进恢复生猪生产工作,宜兴市将对新建、改扩建猪场的建设资金等实施贷款贴息政策。这也是宜兴市为保障猪肉市场有效供应,自今年4月份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恢复生猪生产的补充意见》之后的又一项惠农政策。 |
为促进恢复生猪生产工作,宜兴市将对新建、改扩建猪场的建设资金等实施贷款贴息政策。这也是宜兴市为保障猪肉市场有效供应,自今年4月份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恢复生猪生产的补充意见》之后的又一项惠农政策。
今年以来,为帮助养猪企业渡过难关,切实稳定生猪生产,保障猪肉市场有效供应,我市已出台多项激励政策扶持生猪生产,确保2020年全市生猪出栏9.1万头、新增产能5.2万头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此次新出台的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政策,主要针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及年出栏500头以上(设计产能)的养猪场,贴息范围包括相关企业用于新建、改扩建猪场的建设资金和购买种猪、仔猪等方面的生猪生产流动资金。但是,对企业以“贷新还旧”形式所取得的贷款、到期未还贷款不予以贴息。
按具体方案,贴息标准为年出栏500—4999头的养猪场在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银行贷款,在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按实际付息时间予以不超过2%的比例的贴息。种猪场及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养猪场在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银行贷款,在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按实际付息时间予以不超过2%的比例贴息;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按实际付息时间予以不超过3%的比例贴息。
得益于一系列激励政策的出台,今年我市已新建、改扩建养猪场5家,其中规模最大的为杨巷镇引进的总投资1.4亿元的无锡润坤牧业有限公司,主要发展母猪繁殖与生猪养殖产业,项目达产后有望实现年母猪存栏量5000头,年出仔猪10万头,年商品猪存栏量5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