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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运行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0-11-20 09:32:10
浏览次数:507
索引号 | 014046317/2020-05198 | 生成日期 | 2020-11-20 | 公开日期 | 2020-11-20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商贸、海关、旅游 | 主题(二) | 检验、检疫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应急预案,应急管理,食品安全 | 分类词 | 综合,安全生产监管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根据无锡市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2号)要求,2020年11月19日,宜兴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成运行。 |
根据无锡市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2号)要求,2020年11月19日,宜兴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成运行。
在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设立过程中,卫健委组织专家全程指导、全面培训、全力配合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短短的一天时间内建成并正式启用,地点:宜兴市瑞德食品有限公司301房(宜红桥北堍)。
进入我市并在我市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在储存、销售、加工前必须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外包装消杀和采样核酸检测。
在集中监管仓运行过程中,宜兴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的核酸检测、消毒、阳性处置工作,派驻工作专班负责指导和监督集中监管仓现场核酸采样和消毒工作,按规定开展冷链食品、环境和从业人员新冠病毒核酸定期监测工作。通过扎实的工作,有效防范因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污染导致的疫情输入风险,保证进口冷链食品的安全,保障宜兴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