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4046317/2020-04967 | 生成日期 | 2020-11-10 | 公开日期 | 2020-11-10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电子政务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文件,公开,电子政务 | 分类词 | 文秘工作,综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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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无锡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4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圆满完成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维,紧紧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充分运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紧密联系实际,创新工作,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覆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透明度,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提供坚实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需求导向,探索公开方式。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以涉及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公开事项和服务事项为导向,结合各地区各部门特点,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努力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依法执政,建立公开标准。依据法定职能,围绕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结合实际建立政务公开动态调整和定期巡查机制,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
结合工作实际,强化标准引领。结合服务群众的实际,积极探索适应本地区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体系,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坚持点面结合,勇于改革创新。立足自身实际,结合试点先进经验,着力在政务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制度建设等方面勇于创新、取得突破,力求公开更高效、服务更便捷。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市(县)区、镇(街道)两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编制工作,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健全完善,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渠道更广、办事流程更加公开透明。到2021年,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推动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实现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2021年6月底前编制形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补充目录。到2023年底,基层政府全流程权力公开、全过程服务公开、全要素事项公开、全渠道信息获取、全方位监督评价“五全”目标基本实现,基层政务开放参与水平进一步提高,透明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各市(县)区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按照条目方式逐项认定公开属性,确保公开事项内容全面、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同时,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二)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的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目录至少应当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并实行动态调整,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标准要覆盖“五公开”全流程和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公开工作全环节。
(三)健全政府公开工作机制。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同时,要按照“放管服”改革和推进“五公开”要求,全面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由26个领域涉及的市级部门牵头,对本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行审核把关,逐一明确公开事项的单位、处室、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固化到办公系统和业务系统中。
(四)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中涉及的内容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统一规范发布。加强政务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协同联动,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大厅、公示栏、便民服务点的作用,针对不同对象的各类信息需求,选择合适的发布手段,针对重大事项信息发布,采用全媒体发布的形式扩大知晓范围。
(五)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制度和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政策文件起草部门从需求侧进行分段、多次解读;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舆情回应职责;对突发公共事件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事项,要根据职责和授权,梳理细化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明确不同响应级别公开信息的内容、格式、平台、时限等,以及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的方式和途径,制定突发事件信息公开方案。
三、实施步骤
(一)开展前期调研(2020年7月上旬至8月底)。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到各地调研,了解基层政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公开的现状,以及基层政务服务大厅、社区便民服务点的建设情况;与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进行对接,确定目录公开方案;组织设计单位分别与26个领域的市县两级部门进行对接,设计制作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模板设计方案》。
(二)组织学习培训(2020年9月初)。市政府办公室适时组织各地区学习滨湖区试点工作经验,参观政务公开体验区、便民服务点;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基层干部充分认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重要意义,请有关专家对标准体系、标准目录的编制等相关内容进行培训。
(三)开展事项梳理(2020年9月初至11月底)。基层26个领域的政府部门对照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模板设计方案》,全面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除了做好本级事项的梳理工作,还要完成镇(街道)事项的梳理任务;市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对上沟通和对下指导工作,针对各地不同的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对最终目录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年底前完成工作任务。
(四)总结工作经验(2020年12月)。各市(县)区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政府办公室。
(五)编制主动公开补充目录(2021年6月前完成)。认真对照《条例》、各业务领域涉及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有关政策文件等,梳理细化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编制形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补充目录。加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补充目录的衔接,确保梳理不重复、事项无遗漏、公开标准统一。
(六)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向农村和社区延伸(2021年12月底完成)。以基层群众需求为导向,将与基层群众关系密切、适应村(居)公开特点的政府信息集中梳理,形成面向村(居)政务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便民服务点、公示栏等渠道,公开村级财务、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内容,方便群众知晓和监督。完善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内容对应一致。
(七)根据国务院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及时完成其他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根据上级要求适时推进)。
(八)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机制运行,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显政功能,打造公开透明、宜业宜居的政务环境。
(九)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工作部署,逐步推进基层教育、养老、文化、体育、卫生健康、供水、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26个领域相关部门处室负责同志组成的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组,负责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本地区、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督促指导。特别是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经费保障。市(县)、区政府办公室作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充实配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切实组织协调好本地区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编制工作,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实现基层政务服务精准化。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组要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发挥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服务保障等方面的作用,主动做好对下指导、对上沟通工作,定期研究和解决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市(县)区要按照国家部委26个试点领域的标准指引和我市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组织力量、落实责任、倒排时序,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市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地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推进工作不力、工作进展缓慢、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三)强化示范引领。滨湖区作为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地区,要充分发挥先行优势,在前期已积累了9大试点领域丰富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将取得的经验和成果推广应用到其他各个领域。各地区要认真学习借鉴滨湖区的试点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方式,选择1—2个优势领域或特色地区培育创新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本地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全面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各地开展学习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