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索引号 | 014046317/2020-04965 | 生成日期 | 2020-11-10 | 公开日期 | 2020-11-10 |
文件编号 | 苏政办发〔2020〕65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电子政务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文件,公开,电子政务 | 分类词 | 文秘工作,综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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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8月8日
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
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要求,以更高质量公开推动“六稳”“六保”落实落地,助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有力支撑。
一、不断深化政策发布解读回应
(一)常态化推进疫情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做好疫情信息发布工作。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通过设立咨询专窗、信息专栏、热线专席等方式,及时精准公开各行业领域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的政策措施,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密切关注涉及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的舆情动态,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回应。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法定公开,认真总结疫情信息公开经验,切实增强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加大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力度,通过科普作品、动漫视频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的传染病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二)重点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部署要求,加大政策发布解读力度,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政策措施信息。紧紧围绕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稳住外资外贸基本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要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重点加大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确保政策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三)聚焦社会关切有效引导发展预期。密切关注舆情热点问题和企业群众关注关切,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主动发声,为夺取“双胜利”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省市联动在线提供政务信息服务,第一时间回应企业群众政策“问号”,切实增强解读回应实效。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推动现场执法服务人员政策答复更加规范准确,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
二、持续推动政务运行全过程公开透明
(一)全面准确公开政府机构权力配置信息。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写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加大简政放权公开力度,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编制发布地方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着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商事制度改革、不动产登记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减证便民行动等方面公开。
(二)提高办事服务和市场监管透明度便利度。围绕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在国家部委出台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基础上,加快制定具有江苏特色、简明易行的地方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依法依规主动向社会公开,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推动行政执法职责、依据、程序、结果等向社会公开。做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风险预警信息发布,明确预警发布程序,规范预警发布内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标准化建设,规范办事指南基础信息,开展办理材料标准化工作。加快推进办事服务全过程精准公开,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帮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
(三)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对照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设区市政府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基层政府组织实施好标准目录编制工作。省有关部门加大指导推进力度,及时总结推广有益经验成果。紧紧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和公开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基层政务公众参与水平,完善基层政府决策公开制度,注重参与实效,进一步提升决策透明度。
三、着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加强政务信息规范化管理。省司法行政工作主管部门在2020年底前集中统一对外公开现行有效政府规章,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省各有关部门着手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逐步整理形成本级政府和本系统制度文件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
(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2020年底前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建设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程序规范和答复规范,妥善处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三)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研究推进教育、养老、文化、体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动办事服务全过程公开透明,助力监管效能提升。
四、大力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各级政府部门要依法确定1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并纳入工作分工向社会公开。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充实专职工作人员,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依法履职,加强指导监督。要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增强培训计划性、系统性,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把新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注重培训实效。
(二)夯实平台支撑。要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信息数据互融互通,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2020年底前省级和设区市政府门户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要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加强常态化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要深化政务新媒体在线互动啄木鸟行动,推动地区、条线建设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加快打造一批阅读量、点击量超百万的旗舰政务新媒体,形成全省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新格局。
(三)强化考核评估。各市、县(市、区)要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体系,合理设置考核权重,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断调整完善考核指标。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成效和群众满意度等开展专项评议。要优化完善第三方评估,积极探索政务公开工作“沉浸式”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本工作安排的主要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