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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禁渔 监管落实——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 市场监管专项组在行动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0-11-09 14:42:25
浏览次数:112838443
索引号 | 014046317/2020-04942 | 生成日期 | 2020-11-09 | 公开日期 | 2020-11-09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题(二)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市场秩序,食品安全,食品药品放心工程 | 分类词 | 市场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十年禁渔 监管落实——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 市场监管专项组在行动 |
为了从源头上杜绝非法捕捞,斩断黑色利益链条,宜兴市出台《全面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方案》。在市场监管层面,宜兴市开展全面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市场主体宣传教育与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禁渔期间的市场监管违法行为。
为持续抓好全面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动,日前,市场监管专项组组织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等五部门对我市部分乡镇农贸市场、水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宾馆酒店落实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情况进行检查。
农贸市场检查
农贸市场、水产经营单位检查在售水产品种类、索证索票制度落实、门头店招使用等情况,查有无标注“野生”“江鲜”“长江”等字样或口头宣称水产品为“野生”“江鲜”“长江”, 查有无非法捕捞渔获物、禁售的渔具销售等情形。
餐饮单位检查
餐饮单位检查门头店招标注、暂养水产品种类、水产品进货清单、堂食菜单菜品等情况,查有无以“野生”“江鲜”“长江”等字样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问题。
宾馆检查
宾馆酒店检查暂养水产品种类、水产品进货清单、堂食菜单菜品、客房点餐菜单、旅游推荐手册发布信息等情况,查菜品菜单有无涉“野生”“江鲜”“长江”等内容,查宣传视频、推荐手册、发布信息有无涉“禁渔”相关内容。
专项检查组对5家农贸市场,14家餐饮单位、6家宾馆酒店进行“暗访”式“点穴”检查,发现包括点餐菜单中含 “太湖”“野生”等字样菜品的问题线索3件,现场均已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