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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0-11-04 19:58:52
浏览次数:525
索引号 | 014046317/2020-04840 | 生成日期 | 2020-11-04 | 公开日期 | 2020-11-04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题(二) | 质量监督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质量,市场秩序,安全生产 | 分类词 | 市场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宜兴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 |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市场生产销售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近期,宜兴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动自行车质量专项检查行动。
本次检查主要针对全市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从7月20日起进行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108人次,检查企业51家。对生产企业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按照新国标组织生产;是否制定并落实原料进厂把关、产品出厂检验及内部质量管理等各项制度;是否存在擅自出厂、销售未经3C认证及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对销售企业重点检查销售企业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销售台帐登记制度;销售的产品是否附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或包装上是否标有中文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规格型号及3C认证标志等内容;是否存在销售不符合新国家标准、未获得3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专项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认证证书、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加强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安全检查力度,全面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违法案件,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行业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