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人才租购房补贴覆盖范围扩大
索引号 | 014046317/2020-04800 | 生成日期 | 2020-11-04 | 公开日期 | 2020-11-04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日报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住宅,政府信息,公开 | 分类词 | 城乡建设,综合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2020年宜兴市人才租购房补贴申报工作启动,申报时间为11月2日至11月26日,申请对象所在单位可在宜兴市人才补贴网上申报平台进行注册填报。 |
日前,2020年宜兴市人才租购房补贴申报工作启动,申报时间为11月2日至11月26日,申请对象所在单位可在宜兴市人才补贴网上申报平台进行注册填报。
据悉,人才租购房补贴申报以企业为单位,申报企业需为在本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含市属国有企业),不含房地产企业、金融服务企业、商贸流通企业以及垂直管理的企业;市确定的重大项目或平台载体等。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人才租购房补贴的覆盖范围更广,申请对象除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境外学历须学历认证)、副高及以上职称、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引进到我市生产企业或科研机构担任管理或者技术岗位的外国专家人才,入选我市“陶都英才计划”、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江苏省“双创计划”、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等人才项目的领军人才以外,还从原本规定的“双一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毕业生扩大到具有大专、中专学历的全日制毕业生。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对象不包含劳务派遣人员。
首次来宜就业创业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本市无房产且自费在外租房可享受租房补贴(租房期间本人名下无本市的不动产权、预售登记记录);首次来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在宜购买商品住宅且取得不动产证的人才,可享受购房补贴。另外,购房补贴对象的来宜时间均以社保首次交费时间为计算时间,大专、中专及本科学士、高级工、技师须为2020年1月1日后来宜;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高级技师须为2012年3月1日后来宜;入选各级人才计划的不受来宜时间限制。在补贴额度方面,租房补贴额度为每年每人4800元至5万元不等,可连续享受3年,实际租房发生额低于补贴标准最高金额的,按实际额发放;购房补贴额度为每人3万元至200万元不等,补贴按30%、40%、30%的比例分三年发放,补贴资金不超过购房款总额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