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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着力推进0~3岁婴幼儿早教工作化解家庭婴儿照护顾虑的建议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0-10-30 14:37:04
浏览次数:104
索引号 |
014046317/2020-04417 |
生成日期 |
2020-10-30 |
公开日期 |
2020-10-30 |
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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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文秘工作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建议,函,公开 |
分类词 |
文秘工作,综合 |
文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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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关于着力推进0~3岁婴幼儿早教工作化解家庭婴儿照护顾虑的建议 |
案别 |
市政协提案 |
主提人 |
农工党宜兴市基层委员会 |
标题 |
关于着力推进0~3岁婴幼儿早教工作化解家庭婴儿照护顾虑的建议 |
建议内容 |
“全面二孩”以来,人口出生率并没有促使人口生育大幅度的上涨,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全年出生人口1465万人,比2018年减少58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0.48‰,为1952年该数据存在以来最低,据了解,生育率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婴幼儿的照护问题。2019年对无锡市区早教工作调研显示,3岁以上的接受早教有比例达96%以上,而0~3岁婴幼儿在正规机构接受早教的比例仅2%左右,目前3岁以下的婴幼儿98%左右是由家庭的形式照顾和教育,或在没有注册的苗苗班内成长,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 一是传统育婴理念影响。目前开展早教的社会氛围还没有形成,家长意识有待增强;另外受早教机构收费明显偏高的制约,一般家庭难以承受,进而造成双职工家庭特别是城市新市民,由于孩子的牵绊,造成年轻父母的工作不安心,祖辈的压力加大的问题也十分突出。 二是机构布局城乡不均。受市场需求和家庭经济能力的因素的影响,目前城乡早教机构布局建设相对滞后,区域分布严重不合理,2019年江苏宜兴市早教机构布局调研显示,全部18个镇(街道)中有7个镇(街道)没有0~3岁早教机构,且全部54家托育机构有近一半集中在城市市区,大部分家庭接受机构早教服务不方便。 三是早教市场鱼龙混杂。和3~6岁幼儿园的教育相比,0~3岁托育早教缺乏相对统一、科学的课程标准体系,课程开设比较混乱,加之专业人才培养不足,0~3岁托育早教机构的质量参差不齐;更有甚者,一些托育早教机构还存在无证运营的情况,加之主要依赖市场化运营、收费较高的定位,客观上造成了0~3岁托育早教的认同度较低。 “十四五”规划的起止时间2021~2025年,也将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站在年新出生人口数量绝对增量减下的大趋势角度,从提高0~3岁婴幼儿成才质量和化解家庭照护负担和增强生育意愿出发,建议“十四五”着力推进0~3岁婴幼儿早教工作: 一是要规划开设公立幼托机构。婴幼儿照料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政府从小区规划开始就要设置幼托机构,多方面统筹协调师资、场地、资金等资源,加大对政策精神的落实,并明确责任部门,限时完成,公示结果。同时,建议利用公共场所资源,由政府财政投入建设计时制普惠体验场所,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因地制宜开办普惠体验活动室,为辖区内进0~3岁婴幼儿家庭就近提供免费体验服务。 二是要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管。建议政府管理部门要完善0~3岁婴幼儿早教机构行政许可管理,把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房屋质量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把好准入关口。同时,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无证家庭托儿所,要坚持属地管理,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坚决予以取缔;此外,对基本符合办所要求的家庭作坊式托儿所,在重点监控、改进完善的基础上,要指导和帮助其尽快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取得合法办所资格;还要加强0~3岁婴幼儿早教机构的日常安全监管,制定托育机构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和安全管理制度规范,落实长效安全监管机制。 三是要积极吸收民间资源力量。建议政府要出台指导意见引导民办托儿机构完善现有托儿服务,加大软硬件基础设施投入,对办学质量和资质达到相应标准的幼托机构,政府可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扶持民办托儿机构的发展,力争在“十四五”时期打造一批办所质量可靠、收费适宜的民办普惠性民办托儿机构。 四是要加大行业正规人才培训。建议师范院校、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要充分发挥在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在充分调研和考虑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开设育婴师、保育员等人才招生或培训项目,通过规范化的教育和培训促进幼托机构整体服务质量的提升。 |
承办单位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答复内容 |
农工党宜兴市基层委员会: 你们在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着力推进0-3婴幼儿早教工作化解家庭婴儿照护顾虑的建议”的提案,市政府已交由我委会同市教育局、发改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一、问题的现状 按国卫人口发(2019)58号文件有关《托育机构设置标准》第三条指出“本标准适用于经有关部门登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机构。”明确了卫健部门主管的是父母将孩子托给机构来照护,监护人不在现场,以生活照料为主的托育机构,而不是涉及0-3岁婴幼儿的所有机构。如针对3岁以下婴幼儿由父母陪同参与亲子活动的早教机构就不在此范围。 宜兴市目前涉及到3岁以下婴幼儿服务的托育机构大致分为三类: 1、社会力量举办的托育机构。目前全市由社会力量开办的具有一定规模的托育机构有20家,其中12家集中在宜城城区,其余丁蜀3家、官林1家、高塍2家、新街1家、张渚1家。(据统计,无锡大市内如梁溪、锡山、滨湖、江阴等地区正规机构也就2-3家。)这20家机构均已取得教育局或是审批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并根据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性质分别在市场监管局和民政局登记。 2、作为3-6岁幼儿园向下的延伸。一些民办幼儿园从稳定生源和经济收入等方面考虑,在招收主体为3-6岁幼儿的同时向下延伸,招收了1-2个“2-3岁的幼儿”的班级作为补充。据截止到今年1月的统计,17家在教育局注册的民办幼儿园内有托班。主要是依托幼儿园师资力量实行托幼一体化运行服务,收费大致与幼儿班相同,相对较低。这些托班均归教育局管理。 3、无证托育机构。这些无证的机构分这三类情况:一是未达到申报条件的,如没有消防证、缺乏封闭的户外活动场地等;二是依托于培训机构或是托管中心举办;三是利用自己的住宅办的家庭作坊式的。 目前宜兴市0-3岁婴幼儿数量超过1.8万,正规民办托育机构能够提供托位约1000个左右,占比为5%;据抽样调查,认为“非常需要”与“需要”托育服务的家庭分别为14.29%和34.5%,合计达48.79%,接近半数。因此目前的托位数还不能满足宜兴0-3岁婴幼儿家庭的需求。不平衡的现象也反映出这样一些问题: 1、托育发展观没有形成科学共识。根据科学发展观,0-3岁早期发展的科学育儿理念应该是“满足需要、情感优先;以养为主、教养融合;关注发展,顺应发展;因人而异、开启潜能”。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各方面因素,科学育儿的理念没有能够完全被孕育家庭所了解和接受。宜兴市目前接受机构托育服务的婴幼儿约3000多名,93%以上的0-3岁婴幼儿以家庭养育为主,其中半数以上家庭(50%)由老人隔代养育。所以就宜兴市这样的县级市来说,认为托育“非常需要”的占比很少。 2、托育发展工作没有形成系统格局。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涉及面广,不仅涉及到卫健、教育、民政、市场监管以及规划、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政府部门,同时涉及到妇联等群团组织、社会团体;不仅涉及到各类所有制企事业机构等不同的社会主体,同时涉及到社区、乡村和家庭。就目前来说,0-3托育行为完全为市场行为,类似于校外培训机构。所以政府干预手段少,托育市场的规范缺乏政府统筹和相关部门联动,尚未形成合力,缺乏社会共育的氛围。比如在无证托育机构的取缔、托育机构专业人才的培养、社区托育公共配套设置、托育活动经费保障、社会托育氛围的营造等方面,都需要经过长期的各方合力协作才能逐步实现。 3、托育发展市场没有形成规范秩序。首先缺乏相对统一、科学的课程体系,课程开设比较混乱,甚至有的课程存在违反0-3岁婴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其次0-3岁托育照护领域专业指导人员严重不足。一是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报考学前教育的学生相对较少;二是学前教育重点是幼儿园教育。婴幼儿早期教育近几年才开始,公办类的学校较少(仅城中附属幼儿园有1个苗苗班),教师招考人数也相对偏少;三是从2018年开始,普高扩招,逐渐影响职校学前教育招生人数;四是宜兴高职校招生的五年制高职学生是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的下达的招生指标,宜兴无权自定人数。再次在收费、托育机构的评级等方面也缺乏行业的标准规范,大多数0-3岁托育机构基本是市场化运作模式为主,且较大比重属于商业范畴和个人行为。 二、近年来已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一)卫健委所做工作: 1、完成托育调研工作。在2019年7月正式明确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职能划转给卫健部门后,立即主动开展与相关职能单位的前期对接,加强衔接,理清职能,确保过渡时期安全、经费、审批等不受影响。同时向各镇(街道)下发了托育机构调查表,召集已经在教育局注册的托育机构负责人开展了座谈会并交流各机构目前运行现状及困难,对部分托育机构进行实地走访,并完成《宜兴市0-3岁早期托育情况调研报告》。 2、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将托育机构纳入卫健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范围,并向各镇、街道下发了安全防范工作通知,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对辖区内的托育机构开展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隐患排查,没有的执行零报告上交制度。几轮安全督查重点围绕“相关安全制度、防范措施建立情况、机构所在建筑、消防、安全防护设施”等方面的内容进行,通过查看安全工作台帐、面询机构工作人员和实地察看有关安全设施等形式逐个过堂,当场发放了整改通知书。并且不定时进行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抽查)。 3、开展疫情复学督导工作。今年年初由于疫情影响,告知所有机构未经允许一律不得开学及自行通知线下任何活动,督促各类托育机构按防控工作相关规定每日报送人员健康信息排查情况。妥善处理托育机构各类投诉退款纠纷,鼓励托育机构在未复学前开展线上课堂、空中托班以及一对一上门指导等服务,应对疫情下托育机构的生存困难问题。今年5月,卫健委牵头卫监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及属地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对托育机构做了复学检查,对疫情防控情况等进行了重点督查,对出现问题的机构又组织了复检;6月全面复学后又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机构开展了复学检查,确保托育机构疫情后的有序健康运营。 4、推进托育机构备案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国家、省0-3岁婴幼儿托育相关文件规范精神。拓展托育情况调研,按照《托育机构设置标准》督促机构申请卫生评价报告,推进托育机构备案制管理进度。目前已有4家机构通过妇保院的卫生评价,6家机构已经在申办流程中,3家机构已经顺利通过备案。同时我们引导一部分有规模有条件的非正规机构按照设置标准整改,正规备案,满足辖区内0-3周岁婴幼儿照护需求。 5、实施普惠托育民生实事项目。根据苏卫人口﹝2020﹞3号“关于印发《2020年普惠托育民生实事项目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宜兴托育机构的现状,考虑了普惠性、辐射性、示范性等要素,我们上报了官林的实验幼儿园阳光亲子园和张渚的橙优早教中心两家机构。两家机构目前已经参与了无锡的评审,并接受了无锡和省里卫健委人口家庭处领导的现场验收,正在按照上级的指导意见进行进一步提升,带动示范辐射作用。 6、探索“向日葵亲子小屋”项目。按照《中国计生协关于实施“向日葵计划”促进农村儿童早期发展的通知》文件精神,宜兴作为全省两个试点县之一,着眼于农村地区,选定了5个亲子小屋。建设选点位于5个镇、街道,分别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湖父)、家庭健康服务阵地(屺亭)、社区服务中心(宜城)、民办早教机构(丁蜀)以及民办幼儿园(和桥),拟建设5种模式的亲子小屋,具有良好的代表性、典型性和可操作性。 7、衔接普惠亲子活动。与教育局衔接,利用教育局前期依托幼儿园建成的64家早期教育指导站和20家有证有照的托育机构以及(5个“葵花亲子小屋”),完成一年6次的普惠亲子活动。目前涉及的幼儿园和托育机构已经全部上交亲子活动计划,但是受疫情影响,还未开展活动,待疫情相对稳定后,9月份将视具体情况开展。 8、开展非正规机构整治工作。去年12月对全市所有涉及3岁以下婴幼儿的非规范机构进行了全面摸查。对摸排到的有照无证(超范围经营)的机构和完全无照无证的托育场所,根据安全生产要求和疫情防控需要,全覆盖做好了疫情防控和复学工作监督。卫健委联合属地政府反复上门,积极开展了整治取缔工作,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部分已经彻底关门,一部分在停业整改中,一部分终止了3岁以下婴幼儿服务的内容。截至目前,关闭或停业整改非正规机构18家。 (二)教育局所做的工作: 宜兴市0-3岁早教工作于2015年从计生委回归到教育局管理。结合省、市关于进一步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卫计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妇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订出台了《关于规范管理和加快发展全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宜教发〔2016〕59号),2017年12月又制订下发了《关于加强民办幼儿园及早教机构管理的意见》。到2020年,全市共审批婴幼儿早期教育机构20所,全市设立了宜兴市早教指导中心,设立早教指导站64个,每年发放经费100万,培养早教指导者280名左右,每年开展公益早教活动6次,早教指导率98%;为进一步提高家长和看护人员科学育婴水平,构建托幼一体化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市0-3岁婴幼儿及其家长、看护人员接受早期教养指导率达99%;从事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的人员100%接受系统的专业培训,基本形成了一支面向城乡、指导家庭科学育儿的、专兼职相结合的专业人员队伍。同时,每年联系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争取指标,招收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学员,近三年招生入学人数分别为77、78、118人。同时,在中职教育上,宜兴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开设了学前教育专业,近三年招生入学人数分别为78、72、95人。 (三)人社局所做工作: 高度重视育婴员、保育员培育工作,构建和完善了以企业培养为主体、院校培养为基础、校企合作为纽带,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多元化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加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投入,大力开展育婴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对组织培训学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后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近两年我市经培训核发的初、中级证书707册,核发高级工证书179册,为我市早教事业发展培养了一批专业技能人才。 三、着手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针对农工委提出的建议,我委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为了进一步做好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 1、纳入宜兴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支持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婴幼儿照护难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快乐成长,增进家庭和谐幸福。 2、开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从去年开始,中央开展了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普惠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具体内容包括:县城综合性托育服务机构新建、改扩建(具备托育服务功能和一定指导功能,设置一定规模的普惠性托位,并提供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托育机构管理咨询、家庭养育指导等服务);社区托育服务设施新建、改扩建(具备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符合设置标准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按每个新增托位给予1万元的补助。我们将会同发改委根据上级相关专项补助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具备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 3、加强家庭科学育儿指导。重视和加强家庭科学育儿指导,倡导以家庭为主的育儿模式。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整合部门资源,依托妇女儿童保护服务、妇幼保健服务、母婴室配置等服务体系,构建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网络。丰富家庭育儿服务方式,通过亲子活动、家长课堂、入户指导、母子健康手册应用等方式,为家庭育儿提供专业指导服务。拓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涵,加强婴幼儿发育监测和筛查评估,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优孕、优生、优育指导,为婴幼儿提供早期发展指导服务。 4、多种模式推进托育机构建设。呼吁政府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加大经费保障,科学合理布局和统筹规范发展,探索实践多种模式并存的方式推进托育机构建设,以逐步满足社会需求和不同家庭的个性需求。一是托幼一体。政府加大投入,指导有条件、有兴趣的幼儿园,在适当改造、相对独立、完善设施、师资达标的基础上,举办一些经过备案的全日制、半日制托育中心。可以在公办幼儿园、镇中心幼儿园内先开设试点,再逐步扩大到全市范围。二是鼓励民办。政府出台激励优惠政策(如减免租金和水电气费用、税费优惠、以奖代补等),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侧重在城区以外的中心镇举办托育机构,满足镇区及辐射镇区内的托育需求。三是社区普惠。利用公共场所资源,结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建设普惠性托育机构,开展工作试点,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在居住人群、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支持用人单位单独或与相关单位、驻地社区联合等方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或设置服务点。 5、重视和加强托育队伍建设。直面婴幼儿早期教育发展形势和宜兴实际,一是利用各种手段加大招生宣传力度,确保学前教育招生人数达到如期目标;二是协调高校争取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的招生指标,并加强教育管理;三是鼓励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参加保育员、育婴员、营养师等职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相关补贴;四是组织镇(街道)卫健办托育专兼职工作人员、村(居)计生专干或志愿者参加育婴师(员)资格培训,原则上必须取得育婴员资格后才可以进家入户开展科学育儿指导与服务工作。加强对托育机构负责人以及从业人员的定期培训,努力提升专业素养和职业素质。 6、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行业规范。出台《宜兴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一是联合教育、市场监管、公安、城管、消防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有效监管托育行业。切实加强托育机构的日常安全监管,落实长效安全监管机制。二是逐步规范托育市场。一方面,加快托育机构备案进程,把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房屋质量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把好准入关口。另一方面,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无证家庭托儿所,属地管理为主,开展联合执法,坚决予以取缔。对基本符合办所要求的家庭作坊式托儿所,在重点监控、改进完善的基础上,指导和帮助其尽快办理备案手续,取得合法办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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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
2020年0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