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构建适合我市的健康养老之路
索引号 | 014046317/2020-04413 | 生成日期 | 2020-10-30 | 公开日期 | 2020-10-30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文秘工作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建议,函,公开 | 分类词 | 文秘工作,综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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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切实构建适合我市的健康养老之路 |
案别 | 市政协提案 |
主提人 | 民进宜兴市委员会第六支部 |
标题 | 切实构建适合我市的健康养老之路 |
建议内容 | |
承办单位 | 民政局 |
答复内容 |
关于市政协第十五届四次会议 第90号提案的复函 朱仁标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十五届四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切实构建适合我市的健康养老之路”的提案,市政府已交由我局会同卫生健康委员会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一、已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据统计,2019年底我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31.71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9.43%,其中65周岁及以上老人达到23.35万人,占到户籍总人口的21.97%,我市由深度老龄化进入超老龄化社会。市民政局积极顺应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逐步构建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城乡全覆盖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 1、开展居家养老援助服务。2018年以来,我市18个镇(街道)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援助服务,实现了100%全覆盖。2019年全年共有49445位老人享受居家养老上门援助服务,占全市老年人口比重的近16%,服务内容包含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购、助医、助乐、助急等“八助”服务。今年市民政局会同财政局制定了《关于印发2020年宜兴市居家养老援助服务实施方案》,服务内容不断精准,两家服务机构列出服务清单,做到“按需配菜”,力求满足老人不同需求。今年6月份,对全市服务对象按照5%的比例开展满意度调查,已完成2600多户服务对象的电话回访,进一步摸清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2、加快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加大镇级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力度和加快城乡社区为老服务中心站(点)建设,全市18个镇街,已建成10家镇级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将居家养老站点标准化建设列入对镇(街道)考核内容,完善居家养老站点基础设施和功能布局,服务大众化、标准化、精细化程度越来越高,到2019年底全市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成率分别达到69.31%和48.99%,总数达167个(其中城镇70个,农村97个)。逐步完善农村和社区各种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各类老年活动中心(室)757家,建立各类老年文体特色团体647支,形成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3、推进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与市财政局共同制定出台《宜兴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办法(试行)》,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具体负责操作,对符合要求的五类困难老年人家庭逐步开展适老化改造。截至目前,已完成2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的适老化改造,投入改造资金120万元。 4、积极发展互助式养老。积极引导居家养老服务站点通过公益组织设置为老服务项目,“敲门大姐”、“社会好儿女”、“睦邻茶社”等一批老年精神关爱项目帮助老年人走出家门,融入社区,重建社会关系,缓解了他们的孤独感。“离家不离村、离亲不离情”的互助养老模式逐渐形成。 5、加大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力度。将116位留守老人人全部输入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健全探访机制,实行定期探访,明确探访内容,签订探访协议。 (二)加快推进医养融合发展。 我市按照“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医养一体”的工作思路,积极整合医疗与养老服务资源,不断完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紧密对接。 1、鼓励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会同人社、卫健等部门进一步摸清养老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底数。对已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指导其规范服务;对尚未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主动协调人社、卫健委,推动其整改提升。对设立医务室和医保定点的养老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联合人社、卫健委等部门进行业务培训。现全市共有养老机构35家,已经建成不同规模的医养结合机构29家,其中九如城护理院、苏欣护理院、华泰康复医院等养老综合体等项目已具备相当服务规模。 2、鼓励医疗机构积极发展延伸服务。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特别是公立医疗机构在不得另行设立新的法人及法人登记情况下,只需增加“养老服务”业务范围,同时在民政部门备案。红塔医院成为我市首家设立养老床位的公立医院。 3、持续加强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一是继续实施养老护理员免费培训。在原有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免费培训养老护理员的力度,同时加强营养配餐师、心理咨询和保健按摩师等专业人才培训,以及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组织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负责人培训,2019年共培训各类人员544人。二是建立专业技术人员激励制度。在落实好护理员职业资格津贴和入职奖励的基础上,建立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在同一养医结合型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护理员,按照养老服务工龄每月给予岗位补贴。 (三)增强养老服务社会化程度。 按照“国有资产不流失、养老用途不改变、人居环境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的原则,坚持以市场化运作为基调,吸引社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多渠道兴办养老服务产业,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目前,全市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达到26家(含公建民营),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机构占比达74.29%。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床位6651张,占养老床位总数的71.87%。 二、下阶段具体措施 (一)加强养老机构服务监管水平。建立养老机构备案管理机制,加强对养老服务质量的事中事后管理,加强对居家援助服务的质量监管,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运行情况的监管,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考评。 (二)抓好镇级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工作。按照无锡市高质量考核目标任务数,各镇(街道)至少建有一所符合标准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日间照料机构),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力求实现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区域性助餐中心建设全覆盖。 (三)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8号)要求,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根据宜兴市机构改革方案,卫健委内设机构老龄健康科,专门承担老年人健康医疗等管理职能,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鼓励医疗机构积极发展养老服务,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并加强老年医疗技术管理,提升老年人医疗服务质量。 |
答复时间 | 2020年0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