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园林绿化废弃物再利用的建议
索引号 | 014046317/2020-04411 | 生成日期 | 2020-10-30 | 公开日期 | 2020-10-30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文秘工作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建议,函,公开 | 分类词 | 文秘工作,综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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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关于园林绿化废弃物再利用的建议 |
案别 | 市政协提案 |
主提人 | 民进宜兴市委员会第四支部 |
标题 | 关于园林绿化废弃物再利用的建议 |
建议内容 | |
承办单位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答复内容 |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 第85号提案的复函 吴杏萍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园林废弃物再利用”的提案,市政府已交由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管理局、公用事业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近年来,宜兴绿化建设快速发展,获得了国家级园林城市、国家生态城市等一系列殊荣。但随着城市绿化面积的不断增加,园林绿化废弃物的处理也成为难题。目前,我局和城管、公用部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园林绿化废弃物的处置问题: 1、严管园林废弃物违规处理行为。园林养护公司现阶段对园林废弃物的处理方式主要有堆放、填埋或焚烧,这几种方式都严重影响了我市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对此,城管局一方面加强宣传引导,督促从事园林绿化维护单位规范运输,不乱倾倒、乱堆放;另一方面,加强巡查监管,对乱倾倒、乱堆放、随意焚烧枯枝、落叶等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此外,我局以安全隐患整治为契机,与交警、城管部门进行沟通,设置园林绿化废弃物临时堆放场。 2、积极推进园林废弃物回收利用。我局通过对宜兴范围内企业的调查走访,让相关企业(木材厂、热电厂等)与在管养护单位衔接,对树枝、树叶等园林废弃物回收利用,解决了一部分园林废弃物的处理问题。 3、加快推进园林废弃物集中处理场所建设。市委、市政府早前明确提出要建设园林绿化废弃物集中处理场所。我局按照要求,把园林废弃物集中处理作为重点工作目标之一,加以推进和落实。2017年,我局通过对江阴、海门等周边县市参观调研,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针对园林废弃物处理场建设和运行拟定了详细的方案。但由于园林废弃物处理场地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所以方案未能实施。下阶段,我局将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做好园林废弃物处理场地选址研究工作,加快推进建设,为宜兴城市绿色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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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 2020年0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