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发《宜兴市2020年度镇(街道)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考评工作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 014046317/2020-03685 | 生成日期 | 2020-09-24 | 公开日期 | 2020-09-24 |
文件编号 | 宜政办发〔2020〕71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文秘工作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文件,通知,行政 | 分类词 | 文秘工作,行政事务 | ||
文件下载 | 下载 | ||||
内容概况 |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宜政办发〔2020〕7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发《宜兴市2020年度镇(街道)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考评工作意见》的通知 |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宜政办发〔2020〕71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发《宜兴市2020年度镇(街道)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考评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教育局:
现将《宜兴市2020年度镇(街道)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考评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考核标准,认真抓好落实。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1日
宜兴市2020年度镇(街道)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考评工作意见
一、考核办法
2020年度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工作是市政府对下级政府进行教育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由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年终由各镇(街道)做好教育工作总结,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评打分,教育局各科室按指标进行考核评分,教育督导部门会同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市政协文教卫体委员会等有关部门联合组成考核小组,逐镇(街道)进行考核评估。在此基础上,评出2020年度“宜兴市教育先进镇(街道)”,给予表彰奖励。
二、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
(一)教育重视度(6分)
1.领导重视(3分)
(1)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确立教育优先发展地位,每年主持召开两次以上专门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教育办实事。(1分)
(2)党委重视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思想建设,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1分)
(3)建立党政主要领导联系学校制度,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至少联系一所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教育领导经常深入学校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具体问题。(1分)
2.优化环境(3分)
(4)创设良好的教育文化环境,突发事件有效处置,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依法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1分)
(5)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坚决制止和妥善处理非法办校(园)行为,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社会培训机构,坚决制止社会培训机构超范围经营行为。(2分)
(二)教育保障度(51分)
3.经费保障(26分)
(6) 教职工年度绩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1分)
(7)落实各项人员经费。(13分)
①教职工伙食补助费。按在职人员(含编外人员、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保安)人数,以2000元/人年标准计算。 (2分)
②民办定补人员生活补助费和每人每月40元医药费。(1分)
③保障非编教师及核定的临时用工人员的工资待遇。
各镇(街道)内公办幼儿园非编幼儿教师年收入不低于在城附属幼儿园在岗非编幼儿教师年收入。区域内所有幼儿教师实行“五金”保险。临时用工人员待遇(含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保安等)不低于市定标准(6分)
④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体检费,500元/人年。(2分)⑤落实安保经费,并按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校园安全工作深入开展。(2分)
(8)落实学校公用经费。
镇财政承担的学校公用经费部分,小学240元/生年,初中300/生年。镇属公办幼儿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800元/生年,成人教育公用经费按人口(含常住外来人口)人均2元落实到位。(如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4分)
(9)落实学校设备购置经费。设备购置费(教育仪器、课桌凳更新费等),小学11元/生年,初中12元/生年。(4分)
(10)落实学校维修经费。校舍日常维修费,按学年初事业年报校舍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15元标准计算(含成人学校和公办幼儿园)。(4分)
4.安全保障(20分)
(11)重视学校安全工作,教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健全。每年政府至少召开一次校园安全工作会议。(2分)
(12)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苏公通〔2015〕131号)和《关于转发〈关于对市教育局申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配备事项的建议报告〉及操作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足额配备专职保安。(2分)
(13)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确保学校安全。(2分)
(14)保障校园建筑抗震等级达标、校园建筑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消防备案。经鉴定属C级校舍完成加固改造工作,确保无D级校舍。(3分)
(15)学校的治安和正常教学秩序得到保障,物防、技防及用电、用气、防雷等设施按照“护校安园”及其他安全防范要求配备到位,保障有力。(4分)
(16)校车按需配置到位,规范运行,学生上下学接送安全规范有序,无非法接送车辆。(3分)
(17)每年组织安全检查,学校(幼儿园)不少于4次,教育培训机构1-2次。指导、帮助学校解决安全隐患,整改及时。辖区内学校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中、高考安全。(4分)
5.装备保障(5分)
(18)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现代化装备水平不断提高,辖区内中小学装备达《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的Ⅰ类要求。公办幼儿园设施设备及教玩具达到《江苏省幼儿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的Ⅰ类要求。(5分)
(三)均衡发展度(43分)
6.规范办学(4分)
(19)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100%。(1分)
(20)小学入学率、巩固率均100%。(1分)
(21)初中入学率、巩固率、升学率均达100%。(2分)
7.学校布局(19分)
(22)各镇(街道)内常住人口每万人须配置一所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合理,资源优化,满足区域内入学需求。辖区内幼儿园、中小学校,无大规模、超班额现象。(幼儿园平均班额不超35人,小学所有班额不超45人,初中所有班额不超50人。)(12分)
(23)各镇(街道)内至少有一所省优质公办幼儿园,省优质幼儿园比例须达70%,省市优质幼儿园覆盖率达90%。辖区内幼儿在公办或普惠性幼儿园就读比例达90%。所有幼儿园实施“两教一保”。所有专任教师持证上岗,合格率100%(7分)
8.创建工作(20分)
(24)积极推进社区教育,机构完善,培训规范,统一归口(包括会计、职称、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组织市民宜兴终身学习网注册、学习完成任务,注册人数达户籍人口的10%以上.(1分)
(25)村(居委)示范校数能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1分)
(26)做好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资源保障工作。(10分)
①所有小学和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
②所有小学和初中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③所有小学和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④所有小学和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⑤有12个班级及以下的学校,要求至少有音乐专用教室1间、美术专用教室1间;有13-24个班级的学校,要求至少有音乐专用教室2间、美术专用教室2间;以此类推。在2016年及之前规划并建成学校的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音乐、美术单间使用面积分别不低于73、67平方米。2016年以后规划并建成学校的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音乐、美术单间使用面积分别不低于96、90平方米。
(27)完成年度重点教育工作任务,年度教育重点工程落实到位,规划建设工程按期落实,确保学校各项工作达到上级的相关要求。(8分)
(四)加分部分
(28)重视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当年创建省优质幼儿园、新建公办幼儿园、回购民办幼儿园有一项加5分。
(29)在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积极推进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当年度成功通过市级认定的,有1所加2分,最高加6分。当年度创建为无锡市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先进(示范)校的,有1所加3分。
(30)镇财政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的经费,每120万元加1分或生均600元加1分。新建学校自正式立项起,每年另外加10分,连续三年。
注:基础分(除加分外)低于85分,当年度不得评为教育先进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