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0-03621 | 生成日期 | 2020-09-22 | 公开日期 | 2020-09-22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 | 公告 | |
关键词 | 建设,设计,市场秩序 | 分类词 | 城乡建设,市场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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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关于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要点 |
关于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要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无锡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管理办法(试行)》(锡建科[2019]28号)的精神,正式将建设工程的人防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联合审查,具体要求如下:
建设单位在项目报审时应明确是否有人防工程,如设有人防工程,则需在项目的政策性材料中上传人防部门核发的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通知单,并同步在数字化审查系统中的人防工程(战时)专项设计中报审战时的施工图纸。
1、施工图设计图纸的图幅和图签应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的要求,设计图纸所涉及专业负责人应根据要求在会签栏中进行会签。数字化审查图纸中采用的电子签名与签章,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有关规定。
2、各专业设计图纸应采用PDF的文件格式上传至数字化审查系统中相应各专业。
3、设计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施工图审查意见进行回复整改,意见回复单中应注明相应的变更、修改图纸图号。设计变更、修改图纸中应有必要的情况说明。
4、设计修改采用整张修改图纸替换原图、设计增加部分以修改通知单或局部修改变更图的形式上传方可。
宜兴市工程建设施工图审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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