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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分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提升
相关标准均与无锡大市并轨
来源:宜兴日报
日期:2020-08-24 10:08:22
浏览次数:112803880
索引号 | 014046317/2020-03187 | 生成日期 | 2020-08-24 | 公开日期 | 2020-08-24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民政、扶贫、救灾 | 主题(二) | 社会福利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社会保障,政府信息,公开 | 分类词 | 民政,综合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日前,宜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7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孤儿养育标准全面提升。此次提标,将惠及我市低保等各类困难群众近1.26万人,切实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
日前,宜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7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孤儿养育标准全面提升。此次提标,将惠及我市低保等各类困难群众近1.26万人,切实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近年来,我市致力于创新推进特困供养服务人性化,全力抬高“保基本民生”地平线,尽力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为切实推进“六稳”“六保”任务落实,助力圆满完成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依据无锡大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近日,我市出台《市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孤儿养育标准的通知》。
根据该《通知》,此次提标后,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010元,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人员等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525元,集中孤儿养育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730元,散居孤儿养育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320元。上述标准均与无锡大市并轨,首次实现了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大市、城乡一体化。此外,在全面提升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基础上,我市将城镇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