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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钢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0-08-18 09:30:48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0-03077 生成日期 2020-08-18 公开日期 2020-08-1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工业、交通 主题(二) 机械制造与重工业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产业,冶金,钢铁,机械 分类词 经济管理,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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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近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901号,对今年钢铁行业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

  钢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

各镇(园区、街道)经发局:

  近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901号,对今年钢铁行业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对辖区内所有中频炉企业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做好问题排查:

  一、对照《关于支持打击“地条钢”、界定工频和中频感应炉使用范围的意见》(钢协[2017]23号),特殊合金材料(不锈钢、工模具钢)生产企业是否具备国家、省部级企业技术中心。

  二、企业中频炉是否有项目准入手续和环保准入手续,是否批建一致。

  三、企业中频炉是否为铝壳中频炉。

  四、企业发票上的主要原料和产品。

  五、企业是否存在安全、消防、规划、土地等方面其他问题,是否停产,是否出租给他人使用。

  请根据排查结果,填写中频炉企业排查表(附件1),并提出处置建议(关停、整改、拆除、铝壳炉升级等)和期限,于8月21日前报送我委。下阶段,我委将向市政府做出汇报,并制定正式的处置方案。

  联系人:发改委产业科  丁震 

  电话:15961500566

  地址:财政局502

  邮箱:601359343@qq.com

  附件1、中频炉企业排查表

  附件2、《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

  附件3、《关于支持打击“地条钢”、界定工频和中频感应炉使用范围的意见》        

  宜兴市钢铁行业去产能和“地条钢”

  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