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节能降耗工作重点确定
索引号 | 014046317/2020-01943 | 生成日期 | 2020-06-03 | 公开日期 | 2020-06-03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国土资源、能源 | 主题(二) | 其他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能耗,节能减排,企业 | 分类词 | 能源,环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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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近日,我市根据上级要求和地方实际,制订下发了《宜兴市2020年节能降耗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今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需同比下降3.9%。 |
近日,我市根据上级要求和地方实际,制订下发了《宜兴市2020年节能降耗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今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需同比下降3.9%。
近年来,我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推进绿色循环经济发展。《意见》对今年我市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了具体指标。其中,明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耗需下降2%,万元产值能耗需下降6%;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需增长7%,新能源产业总产值增长6%;重点用能单位实现节能量10.2万吨标准煤等。
《意见》要求,今年我市节能降耗工作要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与能耗强度“双控”目标任务,全力打造绿色制造体系,大力发展先进特色产业,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节能,持续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并积极创新各项工作机制。其中,今年我市将狠抓“双控”源头审查,要求投资主管部门从严把关高能耗新建、扩建项目的准入,对建材、石化、化工、有色、印染等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严格执行等量、减量置换政策,做好竣工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在创建绿色工厂和绿色产品方面,将优化服务指导方式,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科学引导一批基础条件好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等工信部绿色制造名单的示范创建工作。培育品牌做强特色产业是推动节能降耗的一项抓手,今年我市将以环科园、经开区等国家级园区为载体,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等先进特色产业做大规模、提升层次、健康发展,致力打造一批具备较强行业话语权、品牌知名度、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在做好监管、引导等工作的基础上,《意见》明确,今年我市还将围绕节能降耗开展专项行动。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指导和督促全市27家能耗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落实节能目标、排出节能改造计划、提升能源管理水平、开展节能目标考核等各项工作,且所有列入“百千万”行动的工业企业应在今年9月30日前全部接入省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并提交修改完善后的能源审计报告。开展2020年节能执法专项行动,围绕能耗限额、能源利用、能耗设备、能管岗位等重点内容,开展深入系统全面的节能监察,依法查处节能违法行为,对超限额标准或违规使用淘汰类用能设备的企业实施惩罚性电价等。